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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双季稻生产补贴标准”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5日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大力发展双季稻种植,对于提高耕地复种指数,扩大水稻种植面积,挖掘稻谷增产潜力都有重大意义。目前,中央财政设立直接用于水稻生产的补贴政策主要有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等。 

  一、关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问题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央财政于2004年、2006年分别实施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粮食直补政策是把原来补贴在粮食流通环节的一部分粮食风险基金拿出来直补种粮农民(粮食风险基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筹资建立);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是中央财政新增资金适当弥补柴油、化肥等农资涨价对农民种粮增支的影响。中央财政在安排地方补贴资金的过程中,粮食播种面积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种植粮食面积越大得到的补贴越多。 

  为支持双季稻生产,中央财政坚持向稻谷主产区适当倾斜。一是在分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时考虑了粮食复种因素。中央财政按照粮食产量、播种面积、商品量、农资支出等因素对各省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进行分配。为支持水稻生产,对水稻产量采用1.2的系数,对稻谷产区给予了特别的倾斜和支持。二是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一直坚持鼓励多产粮、多调粮的原则,并原则上要求地方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考虑到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粮食生产差异性较大,中央对各省的具体补贴方式不宜搞“一刀切”,政策规定具体补贴方式按粮食省长负责制的原则,种粮直补政策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建立了“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动态调整机制,具体补贴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实际播种面积发放补贴。 

  今后,中央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继续有关政策,坚持由各地本着简便易行、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鼓励各地按照实际播种面积发放补贴,对双季稻生产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二、关于良种补贴问题 

  为引导和鼓励农民在生产中使用农作物优良品种,中央财政于2002年起先后设立了大豆、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菜、青稞和花生等品种的农作物良种补贴。良种补贴政策实施以来,覆盖的品种和范围不断扩大,资金规模大幅度增加,对促进全国粮棉油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一项重大的强农惠农政策。其中,水稻良种补贴自2008年起实行了全覆盖,使更多的农民都能享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实惠。为支持双季稻生产,中央财政良种补贴政策实行种一亩补一亩的做法,对早稻、中稻和晚稻分别实行补贴。此外,中央财政为支持双季稻生产,一是进一步提高了稻谷最低收购价,2010年每50公斤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93元、97元和105元,比上年提高3元、5元和10元。二是高产创建资金进一步向水稻生产倾斜,2010年共支持创建2000个水稻万亩高产示范片,比上年增加1400个,其中建设双季稻万亩示范片540个,比上年增加296个。三是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确保今年晚稻丰收,防范和减轻“寒露风”危害,保障水稻产量,调动农民加强水稻田间管理积极性,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南方双季晚稻增施肥和东北粳稻喷施叶面肥补助,确保今年南方双季晚稻生产有一个好收成。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快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改善农产品品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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