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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

——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等九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9日

 会协[201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保持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针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我国审计实务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我会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共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其中,20091211日、1230日和2010115日,我会分别发布了第一批九项、第二批十项和第三批十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将第四批九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予以印发,分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审计抽样(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持续经营(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框架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时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03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陈龙伟

     话:010-88250206

     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

  

  附件: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征求意见稿)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征求意见稿)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征求意见稿)

  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

  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审计抽样(征求意见稿)

  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持续经营(征求意见稿)

  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对按照特殊目的框架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时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

  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征求意见稿)

  10.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等九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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