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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

预咨询单位:[行政政法司]

留言时间:[2024-03-01]

回复时间:[ ]

留言编号:20240129175250-l8Rv预咨询单位:[行政政法司]状态:处理中提交时间:[2024.01.29] 向贵司咨询此问题一个月了,迟迟没有答复。现第二次咨询。 您好!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31号) 第十五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那么,请问工作人员出差上午回到单位或中午在单位食堂用午餐(财政补助的免费午餐)后出差,当天既领取差旅费的“伙食补助费”又在食堂用餐享用“工作午餐补助”,是否违反上述文件或其他文件规定?是否存在重复领取伙食补助问题? 我单位时常存在工作人员出差上午回到单位用午餐或用午餐后出差的情况,是否还可以领取“伙食补助费”?如何处理才符合规定要求。 恳请书面答复。 王积山 联系电话:13876688258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明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考虑到差旅费实行分级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解释工作。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向当地财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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