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
预咨询单位:[行政政法司]
留言时间:[2023-12-06]
回复时间:[ ]
1.《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规定会议费主要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如果由参会代表自行承担会议餐费,是否属于向参会人员转嫁、摊派费用。2.如果会议、培训没有安排统一用餐,举办方工作人员能否按实际天数领取出差补助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会议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由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14〕90号)明确,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根据上述规定,举办在上述办法规范范围内的会议和培训,举办方应在会议、培训期间安排包括工作人员在内的参加人员统一用餐,往返会议、培训地点期间可以领取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