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
预咨询单位:[行政政法司]
留言时间:[2023-06-29]
回复时间:[ ]
您好,比如,单位常住地为A地,经单位审批到B地出差,公务结束后顺路回C地探亲,请问回程可以报销B到C和C到A两段(不高于直接从B回到A地)的差旅费吗?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14〕90号)第七条明确,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该条明确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发生城市间交通费的报销金额上限,对报销起始地点未作具体要求。各单位可结合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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