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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咨询单位:[条法司]

留言时间:[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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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条款出处: 财政部第87号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咨询问题: 1、投标人若报价为零,是否就是可以作为最低的投标报价? 2、零 是否能作为评标基准价? 3、如果零可以作为最高分,那么各投标人是否就一开始就可以锁定报价最高分,直接报零就是满分了?

经研究,关于具体适用和执行问题,建议您向财政部国库司咨询。感谢您对财政法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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