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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

预咨询单位:[会计司]

留言时间:[2023-10-09]

回复时间:[ ]

希望能公示具体的现金流量表编制数据的取数依据和公式,比如: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哪几个报表项目或表外会计科目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财会〔2006〕3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和列报现金流量表。对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要求和方法,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三十二章第二节“现金流量表编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该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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