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2081645-4tEp
预咨询单位:[会计司]
留言时间:[2023-06-22]
回复时间:[ 202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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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从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另一类是从上级或下级政府(包括政府财政和政府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款。比如:某县财政局拨款给同级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又将上述款项分别拨给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委等单位进行具体项目实施。这种情况就是第一类所说的横向转拨财政款吗?项目实施单位收到拨款后是在“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吗?上例中乡村振兴局收到财政拨款以及向同级单位拨出款项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请列出具体分录。谢谢!
您好!感谢您对会计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规定,“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单位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若项目实施单位收到的拨款确属横向转拨财政款的,应当通过“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
关于非同级财政拨款的判断和示例,请您参阅我司“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应用案例-转拨资金类应用案例”的有关案例。链接如下http://kjs.mof.gov.cn/zt/zfkjzz/yy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