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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咨询单位:[会计司]
留言时间:[2023-04-04]
回复时间:[ ]
根据财会〔2022〕32号文,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例如,企业因需求不足而停产或因事故而停工检修等,相关生产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如果停工停产的折旧计入营业成本,但是当期没有营业收入,那这样会造成毛利率为负数,这种情况计入营业成本是否不合适,是否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和会计处理,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例如,企业因需求不足而停产或因事故而停工检修等,相关生产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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