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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咨询单位:[会计司]

留言时间:[2023-01-17]

回复时间:[ ]

咨询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还适用吗?有没有废止,或者修订新的条款?感谢您的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有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本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中全面施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我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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