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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05日

  近年来,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创新财税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2008年,全国财政环境保护支出1451.36亿元,比2007年增长45.7%。中央财政环境保护支出1040.3亿元,增长33%。促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完善中西部地区城镇管网配套设施。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继续落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政策。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支持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开展有规划、有步骤、集中连片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试点。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

  研究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包括支持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综合开发,支持清洁生产、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开发,支持与发展循环经济有关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重大项目建设和示范活动。建立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机制,对生态保护和建设实行补偿,逐步提高排污收费水平,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及其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引导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和经济增长的生产和消费模式。运用国债、税收、补助等各类财政手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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