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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

重点支出增幅普遍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05日

  财政经常性收入是指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取得的财政收入,是财政收入中除因政策性、特殊性因素等带来的一次性收入之外的部分。2004年,财政部《关于统一界定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的意见》对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二是中央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三是中央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近年来,我国“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均保持了较快增长。2003~2007年,全国财政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扣除拨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8.8%、18.9%和24.6%,这三类支出合计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由27.7%提高到29%,中央财政“三农”支出年均增长17.8%。

  “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幅略低于同期财政收入平均增幅,主要是:近年来,财政增收中存在较多一次性、政策性收入,抬高了财政收入增幅,扣除这些特殊因素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并不高。同时,由于这些增收的特殊性,多安排用于解决历史欠账而减小了支出盘子。如: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2亿元,地方财政结转和结余2508.43亿元,2006年、2007年中央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冲减财政赤字201亿元和450亿元,这部分资金没有形成支出;2007年,解决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235亿元等历史欠账,相应减少了当年可用的财政支出规模。剔除这些因素,上述三类支出增幅均明显高于同期经常性或实际使用的财政收入增幅。

  2008年,“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国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分别增长26.5%、24.9%、38.5%,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增长37.9%,均高于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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