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中国财政基本情况>(七)财政管理

预算编制管理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05日

  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从编制2000年预算起,我国开始实行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模式。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中央部门预算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实行“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一是中央部门编报部门预算建议数,简称“一上”。编报部门预算要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层层汇总,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编成部门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二是财政部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简称“一下”。财政部对各中央部门上报的预算建议数审核、平衡后,汇总成中央本级预算初步方案报国务院,经批准后向各中央部门下达预算控制限额。三是中央部门上报部门预算,简称“二上”。各中央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预算控制限额,编制部门预算草案上报财政部。四是财政部批复部门预算,简称“二下”。财政部在对各中央部门上报的预算草案审核后,汇总成中央本级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报经国务院审批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在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后一个月内向中央部门批复预算,各中央部门应在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并负责具体执行。

  2008年,部门预算改革取得了新进展。一是规范预算分配,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试点范围。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将新近批准的37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定员定额试点范围,研究扩大事业单位试点范围,研究建立以人员为核心的中央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积极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试点范围从2007年的18家扩大到25家。严格控制项目支出申报规模,继续进行项目清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大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将部门当年预算与结余资金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绩效考评试点范围,探索建立部门绩效考评情况内部公开机制,不断完善绩效考评工作。截至2008年底,中央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范围扩大到74个中央部门的108个项目,大部分地区均开展了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

  下一步,预算编制改革的发展方向是:着力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公正性;着力推进综合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着力提高部门预算年初到位率,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严肃性;着力探索绩效预算管理模式,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有效性。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