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05日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包括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等基础性工作。也包括代行金融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工作,主要内容是,审核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变更事项;加强国有金融企业派出董事管理;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年金计划;研究制定股权激励、高管人员薪酬、境外并购、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制度。同时,还包括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开展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目前,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主要是: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和绩效评价等规定和办法。
截至2008年底,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总额约为1.44万亿元,占其全部实收资本的85.7%,其中,银行类企业占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总额的85.4%,证券、保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企业占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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