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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积极增收节支促发展保民生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31日

 浙江省财政厅

 

   2008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落实中央宏观调控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定发展信心,扎实做好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加大政府性投资力度,积极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财政厅积极筹措省级财政性资金约260亿元,推进实施全省2009-2010年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计划,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其中省财政新安排100亿元用于以铁路现代化为重点的项目建设。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通过产业扶持、财政贴息、风险投资、财税优惠等措施,加大帮扶企业力度,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扎实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2009年省财政继续安排3.5亿元外贸出口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实行临时性适当下浮,取消或暂停部分行政性收费项目,减免困难企业相关税费,今明两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亿元;以支持自主创新为重点,充分发挥新企业所得税法“产业优惠”导向作用,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狠抓增收节支工作,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强化税收分析预测,坚持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短期和长期分析并重,科学预测税源变化趋势,认真研究经济、征管、政策等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加强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增强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拓宽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和征收渠道,完善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征缴管理,确保财税收入实现均衡入库、持续增长和结构优化,增强财政调控能力。同时,牢记两个务必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各级党政机关公用经费继续压缩5%,专项经费零增长,严格控制会议、接待、公务用车、出国等经费的开支,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民生的各项支出,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强监管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民生投入机制,保障改善社会民生。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支持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创业就业,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建设。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支持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机制,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功能。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和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逐步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免除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继续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贴标准。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社会各类救助制度。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民生的影响,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支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作,建立欠发达地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救助体系。加大“三农”扶持力度,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的领域和范围,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全省博物馆、图书馆等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逐步完善财政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县乡基本公共支出最低保障水平,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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