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多策并举促发展保民生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7日
江苏省财政厅
今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对江苏这样一个经济外向度和市场化程度高、与国际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省份而言,影响更为直接、更为深刻,经济增长放缓,下滑风险增加。与经济运行相适应,江苏财政收入增长呈现高开低走的特点,下半年以来增幅逐月回落。1-11月份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4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比上半年回落了5.6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1.6%,比上半年回落了近8个百分点。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江苏省财政部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在支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各项工作,确保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政策工具,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省级财政安排100亿元,扩内需、保增长。按照“确保当年收支平衡、充分挖掘内部潜力、与明年预算相衔接、讲究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筹措100亿元扩大内需资金,投向重大基础设施、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和支持企业发展等领域。其中重大基础设施投入27.8亿元,加快实施“十一五”铁路规划、连云港25万吨级标准深水航道工程、太仓港建设投资、机场建设和徐州火车站建设;支持企业扩大生产经营21亿元,用于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增加对自主创新、技术改造项目和有市场、有潜力、有前景的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企业发展;支持苏北地区发展10.93亿元,用于加快南北共建开发区区中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省级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以及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强化科学发展的调控导向。为了加大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政支持力度,按照整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对分散在有关部门的32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使用,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并扩大资金规模,由去年的30亿元增加到46亿元,其中安排现代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12亿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18亿元,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5亿元,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7亿元,外经外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2亿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专项资金2亿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对目前执行的3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逐一梳理,共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21项、涉及金额26.98亿元;减少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涉及金额12亿元,预计每年减少收费38.98亿元,进一步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支持。坚决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支持外贸出口、推进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多项政策措施,并要求市县加大政策配套和落实力度,努力放大政策支持效应,形成支持发展合力。
切实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确保财政良性运行。在减收增支因素明显增多的情况下,江苏省财政部门坚持把增收节支工作放在的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细。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和监控。进一步加强收支动态分析,加强财政与经济指标变化的相关性分析,加强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市场等重点行业的追踪研究,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定性与定量、研判原因与预测走势相结合,增强执行分析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依法完善征管工作。在认真落实好对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配合各级税务部门依法强化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认真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应征尽征,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改革,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统一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着力控制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等日常开支,压缩出国团组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开支。加强对省级财政拨款结余的管理。在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的同时,对历年的财政拨款结余除去中央专款和实际已发生但还未支付的外,其余由省财政全部收回,统筹安排,集中财力促发展、保民生。
加大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适当放宽就业扶持政策的享受条件,扩大失业保险金的支付范围,适当调整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率,帮助困难企业稳定用工岗位。加大“三农”投入。发放水稻直补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42.75亿元,比去年增长89.5%。在兴办两轮农村五件实事的基础上,支持实施农村人才工程、农民健康工程、为农服务工程、农村文化工程、农村环境工程和脱贫攻坚工程等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和农村发展条件。积极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支持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水平和覆盖率,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筹资标准和实际补偿比例,逐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支持经济薄弱地区乡村卫生院(室)的建设和人员培训。积极帮扶困难群众。健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继续完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和财政预算安排中增加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全省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以廉租住房为主解决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助学政策体系,实现政府助学全覆盖。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年内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调度安排资金37.5亿元,启动省属高校债务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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