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2015年部分省(区、市)财政预算报告汇编

山西省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26日

——2015年1月28日在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挑战,全省上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坚韧前行,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果。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省政府于2014年8月汇总各市县财政预算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843.31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由3153.37亿元变动为3578.38亿元,是由于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46.0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93.96亿元、各级超短收净减少支出15.04亿元等因素所致。

  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820.13亿元,为预算的98.7%,增长7%;公共财政支出执行3096.27亿元,为预算的86.5%,增长2.2%。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粮油物资储备及交通运输等民生支出2583.1亿元,同比增长3.1%。全省预计可实现当年收支基本平衡。

  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增长7%,低于年初增长9%的预期目标。主要原因是全省经济持续下行,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回落,税收收入出现多年来少有的负增长,特别是煤炭行业税收下降22%,下拉财政收入4个百分点;非税收入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特别是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集中入库344.77亿元,比2013年增加139.14亿元,拉动公共财政收入增长8.2个百分点。

  2014年全省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133.83亿元,为预算的87.9%,下降0.3%。其中:增值税完成238.02亿元,为预算的83.7%,增长10.9%;营业税完成345.82亿元,为预算的87.1%,下降8.8%,主要是铁路运输、邮政及电信等行业实施“营改增”政策所致;企业所得税完成167.19亿元,为预算的76.5%,下降17.3%,主要是受经济运行影响,企业经营效益下滑,利润下降所致;个人所得税完成47.2亿元,为预算的88.1%,下降3.4%;资源税完成58.9亿元,为预算的89.8%,增长14%。

  非税收入完成686.3亿元,为预算的124.1%,增长21.5%。其中:专项收入完成444.21亿元,为预算的137.9%,增长38.6%,增幅较高也是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集中入库所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97.56亿元,为预算的104.7%,增长0.8%;罚没收入完成60.93亿元,为预算的113.6%,增长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4.17亿元,为预算的132.1%,增长6.3%。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452.05亿元,为预算的95.1%,增长7.9%。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53.84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120.34亿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2.29亿元,抚恤及退役安置等支出31.04亿元,企业改革支出20.9亿元,就业补助支出18.66亿元,城乡生活救助支出10.09亿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244.18亿元,为预算的92.9%,增长9.1%。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支出117.75亿元,公立医院支出37.26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1.35亿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11亿元,计划生育支出20.39亿元。

  教育支出执行508.37亿元,为预算的92.6%,下降6.3%。主要是2013年市、县两级教育基建投资较多,2014年基建投资规模下降。其中:普通教育396.13亿元,包括学前教育13.11亿元、小学教育130.27亿元、初中教育68.17亿元、高中教育51.28亿元、高等教育61.92亿元;职业教育47.78亿元;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进修培训等11.06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执行54.33亿元,为预算的95.7%,下降12.5%。主要是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资金较2013年减少13亿元。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3.85亿元,科技重大专项支出5.72亿元,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支出5.65亿元,科技服务及科学技术普及支出3.19亿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64.11亿元,为预算的88%,下降3.9%。主要是市县安排的文物、体育等经费减少。其中:文化支出18.9亿元,文物支出14.81亿元,广播影视支出14.67亿元,体育支出6.36亿元,新闻出版支出1.84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18.86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17.6%。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8.33亿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6.97亿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2.48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执行94.01亿元,为预算的73.6%,下降4.2%。主要是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政策到期不再执行,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资金相应减少。其中:污染防治及减排支出43.02亿元,退耕还林及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3.29亿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13.24亿元,自然生态及天然林保护支出8.52亿元,可再生能源支出5.21亿元。

  农林水支出执行327.58亿元,为预算的85.8%,同口径下降2.5%。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减少。其中:农业支出114.89亿元,水利支出91.67亿元,林业支出42.71亿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7.88亿元,扶贫支出19.9亿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3.58亿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313.23亿元,为预算的79.4%,增长28.3%。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增收安排的支出相应增加。其中:省级财政安排采煤沉陷区治理资金30.72亿元,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资金15亿元,城市棚户区及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7.65亿元,高校新校区基础设施及黄标车淘汰等资金11.8亿元,高速公路改制及交通企业重组资金20亿元;预拨晋能集团和焦煤集团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资金20亿元;补充山西能源交通投资公司、晋能集团和焦煤集团资本金45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执行88.83亿元,为预算的78.5%,下降7.1%。主要是廉租房与公租房政策并轨导致中央补助减少。其中:棚户区治理支出20.37亿元、廉租住房支出13.49亿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8.53亿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6.43亿元,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支出17.7亿元。

  其他科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245.36亿元,为预算的91.2%,下降6.3%;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60.63亿元,为预算的94.4%,增长2.9%;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84.69亿元,为预算的95.1%,增长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49.75亿元,为预算的94.6%,下降16.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13.72亿元,为预算的72.6%,下降48.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19.11亿元,为预算的93.9%,下降2.2%;其他支出执行42.25亿元,为预算的23.7%,增长49.9%。

  2.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省本级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后,省政府于2014年8月将省本级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487.74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由796.25亿元变动为851.06亿元,是由于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46.09亿元、当年专项收入超收安排支出10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27亿元、增加各市县转移支付补助相应减少省级支出423.28亿元等因素所致。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88.35亿元,为预算的120.6%,增长28.5%;公共财政支出执行714.19亿元,为预算的83.9%,增长15.4%。省本级预计当年可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4年省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292.09亿元,为预算的85.8%,下降4.3%。其中:增值税完成74亿元,为预算的86.3%,增长14.9%;营业税完成129.58亿元,为预算的88.6%,下降9.6%;企业所得税完成56.03亿元,为预算的77.4%,下降16.1%;个人所得税完成14.16亿元,为预算的88.1%,下降3.4%;资源税完成17.67亿元,为预算的89.7%,增长14%。

  非税收入完成296.26亿元,为预算的201.2%,增长93.7%。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41.67亿元,为预算的229.9%,增长161.5%,增幅较高主要是省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集中入库所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4.42亿元,为预算的128.9%,增长4.2%;罚没收入完成19.66亿元,为预算的183.6%,增长12.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1.19亿元,为预算的99.1%,下降10.2%。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140.38亿元,为预算的97.1%,增长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7.24亿元,为预算的87.7%,增长17.1%;教育支出执行82.34亿元,为预算的97.1%,增长0.9%;科学技术支出执行26.34亿元,为预算的98.5%,下降19.4%,主要是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科技创新城建设资金较上年减少;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3.7亿元,为预算的83.6%,下降20.3%,主要是中央专款下达市县数增加,相应减少省级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0.28亿元,为预算的57.6%,增长8.9%;农林水支出执行77.42亿元,为预算的82.9%,下降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0.91亿元,为预算的84.5%,增长425.2%,主要是省级探矿权采矿权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较多;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64亿元,为预算的89.1%,增长118.7%,主要是中央专款留省级支出增加。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56.55亿元,为预算的84.7%,下降5.9%;公共安全支出执行29.18亿元,为预算的98.1%,增长15.9%;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03.31亿元,为预算的99.6%,下降6.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85亿元,为预算的96.8%,下降5.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2亿元,为预算的50.1%,下降10.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10.49亿元,为预算的96.2%,下降4.9%;其他支出执行7.42亿元,为预算的10.3%,增长152.4%,主要是2014年安排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所致。

  3.中央对我省、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4年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1146.97亿元,增长4.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16.94亿元,增长7.2%;专项转移支付430.03亿元,与2013年基本持平。

  省对市县转移支付1121.93亿元,增长4.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63.79亿元,增长6.5%;专项转移支付458.14亿元,增长1.7%。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比重59.2%,比2013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45.94亿元,为预算的105.5%,下降4.3%;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887.45亿元,为预算的58.6%,下降6.5%。收支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相应减少支出。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21.78亿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2.5%;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216.15亿元,为预算的43.8%,增长10.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93亿元,为预算的53.9%,下降58.4%;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2.25亿元,为预算的65.6%,下降78%。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06亿元,为预算的103%,下降55.7%;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1.37亿元,为预算的68.5%,下降77.7%。

  全省及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大幅下降,主要是我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煤炭企业上缴收入占比高,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去年我省煤炭企业整体经营困难,效益下滑,导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锐减,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为财政月报数,决算过程中还会有些变化,具体结果待决算编制完成后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积极落实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要求,深化财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勇于担当、奋力作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狠抓增收节支保平衡。面对日益趋紧的财政经济形势,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每月研究部署收入组织工作;财税部门协调联动、狠抓落实,强化收入形势分析,严格收入征缴监管,取缔违规设立的收入过渡户,清缴各类欠税漏税,严禁虚收探收行为,努力做到主体税种紧抓不放、地方小税不遗不漏、非税收入严格征缴、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年初预算对省级一般性支出压缩10%,年度执行中又对省直部门会议费、培训费等行政经费压缩了10%。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台了全省“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和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为从根本上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2.加强财政调控稳增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挑战,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大力开展涉煤收费清理工作,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力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资金到位。

  推进煤炭革命,在全国率先清理规范涉煤收费项目,煤炭行业清费立税成效显著。取消了省级设立的专门面向煤炭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了保留的收费和基金项目(全部为中央批准设立)征收行为,取缔了各种违规收费项目,有力遏制了乱收费势头,共减轻企业负担108亿元;继续停止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为煤炭企业减负145亿元;实施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税率按8%执行,再减轻企业负担70亿元。上述三项措施共减轻企业负担323亿元,吨煤可降低成本40元。

  减轻企业税负,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减轻企业税负50多亿元;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范围,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近40万户小微企业得到实惠,减轻企业税负9亿多元。

  紧扣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下达资金170多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山西科技创新城、高校新校区、重点铁路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3.转变支持方式促转型。正确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厘清财政职能边界,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

  应对主导产业持续走低的发展困境,压减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补助,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设立了战略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文化体育产业三支投资基金。首期投入政府引导资金12亿元,资金募集工作正在进行,三支基金总规模将达60亿元以上,重点用于我省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和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

  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按照国库现金管理规定,从国库存款中拿出200亿元,支持各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规模、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筹措资金2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47个市县搭建宽领域、广覆盖的“政银企”融资合作平台,撬动银行贷款10亿元。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为58个贫困县注入风险补偿金2.33亿元,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设立低碳创新重点科技攻关专项资金,2014年至2016年每年投入5亿元,支持煤炭产业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发展的重点科技项目攻关。

  4.加大财政投入保民生。2014年,全省民生支出总量和增支额分别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总量和增支总额的83.4%和119%,比2013年分别提高1.6和34.3个百分点。

  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投入农业114亿多元,支持新出台10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53.8万亩,建设大水网骨干工程,实施精准扶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涉及全省1.1万个行政村,惠及1245万农业人口。

  进一步提高民生政策标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389元;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8元和25元,达到379元和206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35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00元、130元,达到2200元、1430元;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0%;提高了农村小学、初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生每年695元、895元;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4000元。

  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困难题。为5万名参保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冬季取暖补贴480元,为9.6万名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40元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为万余名年满60岁村医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生活补贴。扎实做好自然灾害、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基本生活等救助保障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

  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省本级统筹压减出的行政经费1.36亿元等各类资金共3.5亿元,落实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六补一缓”、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七补一贷”、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等一揽子政策措施。

  积极支持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支持完成312所农村幼儿园新建改建任务,全省36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学杂费和教科书免费政策,2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惠及28万余名贫困地区学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面免除45万名中职学生学费,支持职业教育示范校、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实施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出台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统筹利用,推进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机制。支持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按每个行政村1万元标准支持开展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农村文艺演出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5.深化财税改革建机制。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公共财政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绩效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报省人代会审查,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省本级全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算、决算公开率达到93.8%和89.1%,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率达到94.1%;11个市、119个县(市、区)全部公开了本级政府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出台了《山西省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切实增强年度间财政预算的平衡性和稳定性。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规范、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属于市县事权的项目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规范省以下财政配套政策,取消31个财力困难的贫困县、生态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项目的县级配套,改由省级财政负担。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省11个市本级和27个试点县的试编工作进展顺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出台了《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拟定了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开展了试点,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6.严格财政管理促规范。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各部门经费预算、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与工作任务紧密衔接,本级实施项目与对市县补助项目彻底分离,努力压缩省本级支出项目“待分配”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出台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属于预算调整范围的支出,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程序报人大审批。健全完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采取“提前下达”、“因素法分配”、“项目下评一年”或“提前预拨、下年度清算”等方式,切实加快支出执行进度。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未做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以及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省本级财政预算结转项目,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使用。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形成的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收回省财政统一管理。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抵顶下一年度财政拨款。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了《山西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重点开展了财政政策、制度、支出等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取消、压缩了10项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8.3亿元。五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了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摸清了全省政府性债务底数;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高风险市县进行了预警,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4年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省人民团结奋进、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财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支出刚性不断加大的矛盾加剧,预算的完整性、规范化、透明度不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启动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省全面推进“六大发展”的开局之年。编制好2015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富民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一)2015年预算安排原则

  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综合考虑我省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如下:

  ——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消化结余结转,盘活存量资金。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编制全口径预算,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

  ——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要细化并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使用经济科目编报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按项目编制和公开。

  (二)2015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增长6%,比2014年实际增速低1个百分点。作出这样的预期,考虑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受现行税制间接税比重高的影响,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的幅度会更大,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成为新常态;考虑了我省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煤炭价格低位徘徊和需求不振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财政增收的基础并不稳固;考虑了结构性减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煤炭资源税改革、9项政府性基金改列一般公共预算等政策性增减收因素。同时也看到,国家实施新的区域发展战略将为我省承接产业转移、消化过剩产能、推动结构调整、优化财源结构创造有利条件。总的来看,收入预期增长6%与全省经济增长预期相匹配,既体现了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也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962.91亿元,比2014年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5.7%(系剔除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后的同口径比较,下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74亿元,增长6.8%;公共安全支出150.05亿元,增长4.7%;教育支出578.58亿元,增长6%;科学技术支出39.26亿元,增长6.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17亿元,增长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37亿元,增长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8亿元,增长6.5%;节能环保支出57.33亿元,增长5.8%;城乡社区支出175亿元,增长5.1%;农林水支出307.76亿元,增长6.2%;交通运输支出150.53亿元,增长2.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63亿元,增长12.1%;住房保障支出38.7亿元,增长6.9%;预备费36.5亿元,增长6.3%;其他支出169.46亿元,下降6.3%。上述全省预算草案为省代编预算,待各市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省财政将汇总各级预算,加上上年结转支出,一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38亿元,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420.2亿元,增长43.9%,主要是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增加税收收入;非税收入230.18亿元,下降22.3%,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等一次性因素减少非税收入。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74.85亿元,比2014年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3.2%。资金来源为: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3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1073.76亿元、调入资金52.9亿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亿元),减去上解中央和补助市县等支出902.19亿元。

  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6亿元,同口径下降1.6%;公共安全支出29.11亿元,同口径下降2.3%;教育支出88.75亿元,同口径增长5.5%;科学技术支出9.88亿元,同口径增长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6亿元,同口径增长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88亿元,同口径增长2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8亿元,同口径增长8%;节能环保支出23.36亿元,同口径下降23.5%;农林水支出151.99亿元,同口径增长3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7.39亿元,同口径下降3.7%;住房保障支出5.19亿元,同口径下降18.8%;预备费8亿元,增长33.3%。

  需说明的是,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口径较上年有所变化,主要是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由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的支出转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9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经汇总,2015年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15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6亿元,同口径(下同)下降7.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2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0.98亿元,下降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8亿元,下降7.3%(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亿元,下降1.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3.0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0.6%(剔除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9项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73.05亿元,下降0.5%。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3.5亿元,下降18.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3.5亿元,下降2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9亿元,下降6.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59亿元,下降49.8%。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1.12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亿元,预算支出安排2亿元,收支预算与上年一致。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0.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94.42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57.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21.37亿元,预算收支结余73.05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新《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加快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一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二要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收入,用于冲减赤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要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流程,主动向群众、社会公开财政家底。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四要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政府性基金项目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继续清理盘活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采取分年编入部门预算方式予以消化。五要加快推进税制改革。继续做好“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做好我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续工作,改革后的煤炭资源税收入由各级财政统筹用于采煤引起的跨区域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恢复及相关民生支出等方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依法保留的优惠政策要执行到位。六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压减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比重,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县级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七要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从2015年起,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主要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同时,要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抓紧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融资职能,强化风险预警防控,建立应急处置和考核问责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做好煤与非煤两篇大文章,积极投身“六大发展”。严格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坚决防止各项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反弹,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增力。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运作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做好煤炭和非煤产业发展两篇大文章,促进煤炭产业“六型”转变,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及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加快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科技投入,支持低碳创新重点科技攻关和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西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加快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激活民间投资活力。支持国有大企业兼并重组、分离办社会、改革脱困。鼓励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大力发展。发挥财政奖补、税费调节、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功能,推动能源清洁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支持以兴水增绿治沉为重点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促进全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修复改善。

  (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强化财政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统筹支持各类民生事业发展。重点关注经济持续下行对低收入群众和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有针对性的完善民生政策,不单纯以平均数定政策、看效果,对人民群众的急困难处做到及时掌握、舍得花钱、大力帮扶,多做雪中送炭的事,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一要统筹城乡发展。完善财政精准化扶贫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积极推动优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资源向农村流动,切实保障新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发展现代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等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二要促进就业创业。把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统筹中央和我省现有各类支持就业创业资金,落实好支持就业创业的一揽子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对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三要推进教育协调发展。促进义务教育教学资源合理配置。支持改善高中教育办学条件。促进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四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补助水平,低收入农户每户一吨冬季取暖用煤改由省财政以现金方式发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五要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法,落实好大病医疗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政策,让人民群众看得了病、看得起病。六要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促进文化惠民。七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创新机制,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盘活存量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四)坚持依法理财,全面提升理财水平。以贯彻新修订的《预算法》为契机,大力度开展预算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努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依法理财的制度体系,将全部理财行为纳入制度化轨道。依法组织收入,实现应收尽收。遵循收入预期性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缴,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收过头税、虚收空转等人为调节收入的现象。严格预算约束,提高执行效率。认真落实省人大决议,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维护经省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的严肃性。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对目标比较明确的项目,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用钱讲绩效、花钱要负责,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紧密挂钩,保证财政资金用的到位、用的有效。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构建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落实“六权治本”要求,实行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责任追究。全面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会议、接待、出国、培训等经费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众志成城应对挑战,立行立改破解难题,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我省加快“六大发展”、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省的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