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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26日

  ——2015年1月13日在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大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在市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下行压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当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市经济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增长,但部分经济指标下滑幅度较大,超出了预期,特别是占我市税收总量四成左右的房地产业,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大幅下降,导致房地产相关税收锐减;我市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一些企业税收下降较多。同时,各级政府按照审计整改有关要求主动作为,在一定程度上夯实了财政收入;积极落实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或缓征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相应形成了财政减收,全市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与此同时,我市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本级财力和上级专项资金统筹,保障了各项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需要。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79亿元,比2013年下降8.2%,其中,税收收入615.26亿元,下降9.2%;非税收入165.53亿元,下降4.0%。加上中央和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188.9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4.00亿元、调入资金46.33亿元,收入总量为1040.09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9.46亿元,下降8.7%。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00亿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等44.63亿元,支出总量为1040.09亿元。收支总量相等,做到了收支平衡。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89亿元,增长4.7%,为预算的97.9%,其中,税收收入234.86亿元,增长0.1%,为预算的90.8%;非税收入62.03亿元,增长26.9%,为预算的138.9%。加上中央和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188.9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4.00亿元、调入资金37.2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等64.16亿元,收入总量为611.23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2.34亿元,增长5.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78.2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00亿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等44.63亿元,支出总量为611.23亿元。收支总量相等,做到了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增值税26.82亿元,为预算的105.1%,增长18.7%,其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完成10.12亿元,增长219.2%,带动增值税增长了30.8个百分点。

  营业税98.03亿元,为预算的92.6%,增长1.8%,考虑营改增收入转移等因素后增长8.5%。

  企业所得税38.32亿元,为预算的95.3%,增长5.4%,其中,受房地产市场成交量下滑等影响,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减收约5亿元,下降34%左右。

  个人所得税11.70亿元,为预算的106.3%,增长17.9%,主要是万达集团股东分红一次性缴纳税收1.8亿元,带动个人所得税增收较多。

  非税收入62.03亿元,为预算的138.9%,增长26.9%,主要是根据审计署有关要求,将财政专户核算的历年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预算单位基本账户利息等纳入预算管理。

  3.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35.92亿元,为预算的101.7%,增长25.4%。主要是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拨付资金2.34亿元,为城乡550所普惠性公办幼儿园提供了运行补助,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图书购置、幼儿教师培训等予以资金扶持。拨付专项资金,为111所中小学实施食堂建设和供暖改造,改善了中小学生的就餐和取暖环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政策,并将中小学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了400元,生均定额达到小学1150元/年、初中1350元/年。安排资金1.32亿元,继续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学生校服配备及农村中小学校车购置工作。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并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给予了扶持。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力度,支持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工作的开展。落实扶困助学政策,为全市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奖助学金。

  科学技术支出14.17亿元,为预算的159.4%,增长15.7%。重点支持先进制造、重大技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创新企业领军人才,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对瓦轴集团等9个海外并购科技型企业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0亿元,为预算的95.5%,下降43.1%。主要是2013年普湾新区体育场、大连市图书馆等建设项目支出较多,垫高了基数,如剔除一次性因素,可比增长9.5%。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并逐步扩大免费开放范围。继续支持农村电影放映、专业剧场低票价演出、农家书屋、广播电视节目覆盖、送戏下乡等工作。积极推进少儿图书资源全域共享,鼓励公共图书馆在全市100所中小学设立分馆。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演出服务机制,支持购买演出服务100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继续对艺术院团转企改制及京剧团建设进行了扶持。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支持了徒步大会、太极拳展演等示范性群众体育活动,并为基层体育设备设施购置、青少年足球运动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推动290所城市中小学校向社会免费开放校园体育场地和设施,为广大群众体育活动创造了便利条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5亿元,为预算的125.5%,增长15.7%。主要是连续第十年落实国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发放标准提高了约185元。拨付资金11.80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80元/月,全市59万城乡老年居民领取了基础养老金。落实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了480元/年,并提高了农村五保户补助标准。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向全市11.7万名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发放了“两节”临时救助资金。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力度,提高了残疾人托养财政补贴标准,并为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安排资金5.20亿元,全面落实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扶持政策。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8亿元,为预算的121.3%,增长2.9%。主要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低筹资标准由年人均400元提高至52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年人均340元提高至420元。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40元提高至420元。拨付资金1.37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至40元。支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继续实施了结核病控制、艾滋病母婴阻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生儿疾病筛查、学龄儿童牙齿窝沟封闭治疗等重大疾病防控项目,并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各项配套政策。筹集资金1.50亿元,对高端医学人才和高新技术项目引进、医疗技术人员进修培养及医疗设备购置等工作给予支持。

  节能环保支出13.98亿元,为预算的218.3%,增长63.9%。主要是落实补贴资金,启动“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全年淘汰“黄标车”1.28万台。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开展,为金太阳示范工程、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脱硫脱硝、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等项目提供补助,全年实现拆炉并网面积300万平方米。拨付资金5.11亿元,完成“暖房子”工程300万平方米。

  城乡社区支出111.67亿元,为预算的542.7%,增长49.7%。主要是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安排资金26.61亿元,为重点镇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继续对我市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产业项目给予扶持,支持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和惠民工程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64.47亿元,为预算的292.9%,下降6.2%。支持了南部滨海大道、城市地铁、金普城际铁路、新机场及沿岸商务区、市内交通、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对集装箱业务和航运体系发展等给予了扶持。

  农林水支出23.01亿元,为预算的90.2%,下降50.1%。主要是2013年拨付青山生态系统工程资金8.09亿元、新农村建设“六化”工程资金2.60亿元以及执行中央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9.49亿元等,垫高了基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支持保护性耕作及先进适用、高产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技术的引进和推广。落实支农资金,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安全检测等工作给予了支持。继续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重点支持了小型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河道生态工程、防汛抗旱等项目建设,全年完成44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了5.1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拨付资金0.61亿元,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新增了小型拖拉机、大型拖拉机、收割机3个险种。全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开展,通过财政补贴形式引导45.7万农户自愿参保,提高农村居民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积极落实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建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为基层水利设施、森林资源管护等提供了资金支持。安排资金0.42亿元,在全市14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住房保障支出9.35亿元,为预算的153.8%,增长67.0%,主要是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预备费使用情况

  (1)中央、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中央、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88.9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1.72亿元,主要是税收返还50.47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48.85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2.78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4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3.2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7.25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5.05亿元、农林水支出16.2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7.86亿元、住房保障支出4.78亿元。

  (2)市本级对区市县转移支付情况。市本级对区市县转移支付78.2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0.35亿元,主要是体制补助14.79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15.24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12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2.65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0.88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0.5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7.91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亿元、教育支出7.37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4.5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64.3%。

  (3)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14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安排9.00亿元,实际使用7.81亿元,主要使用方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6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2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6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30.40亿元,下降49.5%;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39.10亿元,下降49.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1.06亿元,下降62.8%,其中,土地出让金131.71亿元,下降66.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0.78亿元;港口建设费1.04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98亿元;彩票公益金2.6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57.13亿元,下降62.4%,其中,土地出让金137.85亿元(用于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53.94亿元、土地储备贷款本息偿还13.77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70.14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31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66亿元;彩票公益金1.1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大于支的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7亿元,为预算的96.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25亿元,收入总量为2.32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3亿元,为预算的84.7%,其中,用于困难企业职工补助1.34亿元、产业升级与发展0.47亿元、国有经济结构调整0.2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大于支的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6.71亿元,为预算的96.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72.2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5.0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9.9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4.30亿元;生育保险基金6.4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56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3.24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7.74亿元,为预算的97.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6.3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5.1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6.3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7.07亿元;生育保险基金6.9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01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1.85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78.97亿元。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足额安排出口退税资金,促进外贸企业发展,全年办理出口退税122.49亿元。二是进一步推动营改增改革顺利实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4年将铁路运输、邮政、电信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全市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10.7万户,共减税约23亿元,减税面达99%。三是认真落实对小微企业实施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扩大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等税收优惠政策,采取措施保证减税政策惠及全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切实激发企业活力。全市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纳税人共29.7万户,减免税额5.63亿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计4.4万户,减免税额1.32亿元。四是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精神,2014年我市取消或缓征城市临时占地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价格调节基金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减免收费4亿元左右。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一是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按照10%的比例压缩了市本级一般性支出,压减经费0.84亿元。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印发了差旅费、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相关支出标准,2014年全市“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21%。二是大力保障民生支出资金需要。在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2014年全市财政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等民生方面的支出686.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3%,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三)推进透明预算制度建设,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夯实了制度基础。印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时间、形式和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将各部门的公开结果纳入市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二是细化了公开内容。具体包括经市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预决算报表和相关说明、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支出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是按时完成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10月31日,市直各部门、15个区市县和先导区全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四)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管理。一是完善预算编制方式,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到项级,经济分类科目编制到款级,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硬化预算约束。二是进一步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印发了《大连市市直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对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属于基本支出结余的,年底一律收回总预算;属于项目支出结余的,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剩余资金,视同结余资金管理,年底也收回总预算。三是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印发了《大连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的机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市面临经济下行压力最大的一年,我们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措施,在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资金需要的同时,实现了收支平衡,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复杂,财政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很重,收入困难增加,支出压力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财政监督力度尚需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三、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世界经济总体上还处于危机后的修复阶段,短期内难以实现迅速复苏。国内经济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正在经历阶段性调整,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趋势已经形成。从我市情况看,老工业基地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经济结构调整、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任务仍很艰巨。但也应看到,随着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大战略的实施、金普新区开发建设全面加速,大连经济发展仍具有较大潜力和回旋余地,只要我们立足新常态,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狠抓改革攻坚,就一定能够克服眼前困难,推进大连率先全面振兴。

  2015年预算安排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5.47亿元,比2014年实际增长0.6%,其中,税收收入627.82亿元,增长2.0%;非税收入157.65亿元,下降4.8%。加上中央和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145.86亿元,收入总量为931.3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5.44亿元,比2014年预算增长2.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5.89亿元,支出总量为931.33亿元。收支总量相等,做到了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7.07亿元,比2014年实际增长6.8%,与GDP同步增长,其中,税收收入257.19亿元,增长9.5%;非税收入59.88亿元,下降3.5%。加上中央和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145.8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3.20亿元,收入总量为496.13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69亿元,比2014年预算增长10.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5.8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75.55亿元,支出总量为496.13亿元。收支总量相等,做到了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原则:一是保工资、保偿债,对人员经费、偿债资金等足额安排。二是部门运转性项目支出实行零增长。三是积极稳妥地促进民生改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按照国家确定的提标标准执行。四是清理规范竞争性领域财政扶持政策,压缩相关专项资金规模,通过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减少财政直接补贴。五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要。

  需要说明的是,从2014年10月1日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相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对改革资金进行了预留,已体现在各支出科目中。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具体情况:

  基本建设资金55.00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主要是确保公共投资稳增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6亿元,增长8.4%,主要是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调整津贴补贴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27.14亿元,增长29.8%,主要是执行中央公检法司系统转移支付等。

  教育支出33.25亿元,可比增长10.0%。继续安排城乡义务教育“两免”资金,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和普惠性公办幼儿园运行补助,安排城乡困难家庭幼儿免托保费、寄宿生补助、助学金等扶困助学专项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9.87亿元,增长11.0%。支持产业协同创新联盟、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基地与服务体系、科技惠民等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安排海外并购科技型企业、企业技术改造贴息项目补助。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5亿元,可比增长10.0%。继续落实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扶持京剧院等国家重点院团发展,购买民营文艺院团惠民公益演出服务,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农村电影放映等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9亿元,增长14.5%。按照国家和省标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均提高15元/月,达到195元/月;适当提高城乡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安排公益性岗位和“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落实我市高校毕业生、失地失海人员等群体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4亿元,增长55.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420元提高到480元。继续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补助资金。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节能环保支出10.70亿元,增长67.2%。继续安排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运营补贴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测、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环境执法监察、自然保护区管理、环保宣传等经费。继续落实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

  农林水支出16.25亿元,可比增长10.0%。积极落实农业生产贷款贴息、农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强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管护、公益林补偿等工作,继续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预备费安排9.00亿元,占财政支出的2.4%,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

  3.市对区市县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

  市对区市县转移支付75.5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2.82亿元,主要是定额补助14.79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17.10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12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0.9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2.73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亿元、教育支出5.8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6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69.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9.10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9.10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1.68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122.80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0亿元;港口建设费1.00亿元;彩票公益金2.80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1.68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122.80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0亿元;港口建设费1.00亿元;彩票公益金2.80亿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原则编制。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亿元,是按8%比例收缴的国有企业利润。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29亿元,收入总量为1.4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9亿元,其中,用于公益性设施投资补助支出0.30亿元、改革成本支出0.26亿元、产业发展支出0.12亿元、其他支出0.81亿元(详见《市本级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及说明)。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3.6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9.8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20.40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1.9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9.13亿元;生育保险基金8.7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8.07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5.54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7.4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42.3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6.9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0.2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8.3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8.3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39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4.7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86.19亿元(详见《大连市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及说明)。

  四、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预算法,依法加强预算管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税费征管,特别是加强对房地产、建筑、金融保险等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实现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电子化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覆盖范围。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逐步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严控债务风险。

  (二)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强重点领域投资,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通过设立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拓宽多元投资渠道。改革农业生产性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方式,由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向贷款贴息模式转变,引导金融资本扶持农业生产,解决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探索逐步下放支农项目资金审批权限,支持区市县因地制宜促进“三农”发展。

  (三)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认真贯彻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力争将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性服务业和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继续实施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拉动作用,保障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健全技术创新引导支持机制,重点支持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促进节能减排,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按照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发展设施农业、海洋牧场、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提高农业抗旱防灾能力。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

  (四)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改善民生。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腾出更多的资金改善民生,全年民生支出要高于上年水平。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优先目标,完善政策,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暖房子”工程建设,创新机制推进棚户区改造。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完善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大食品药品安全资金投入,集中资源和力量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加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继续支持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坚定信念、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任务,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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