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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25日

——2015年1月22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海省财政厅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4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执行情况。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52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加27.6亿元,增长12.3%。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366亿元,为预算的96.8%,比上年增加115亿元,增长9.2%(剔除2013年玉树重建支出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2.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0.6亿元,增长3.2%;公共安全55.6亿元,增长18.9%;教育155.9亿元,增长28.3%;科学技术10.3亿元,增长23.3%;文化体育与传媒34.1亿元,增长32%;社会保障和就业148亿元,同口径增长16.5%;医疗卫生80.1亿元,增长16.7%;农林水事务190.1亿元,增长19.1%;交通运输204.7亿元,增长3.4%;住房保障67.8亿元,增长8.1%。

  全省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1502.1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92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2亿元,调入中期票据及政府性基金等91.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1.6亿元。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6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4亿元,上解支出1.4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45.3亿元(全省财政决算汇总及中央两级结算后预计还会有所变动)。

  2.省本级执行情况。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0.3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加4.4亿元,增长5.7%。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71.6亿元,为预算的93.5%,减少39.6亿元,下降7.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6亿元,增长3.4%;公共安全24.2亿元,增长32.4%;教育23.5亿元,增长67.5%;科学技术5亿元,增长36.6%;文化体育与传媒13.5亿元,增长26%;社会保障和就业46.4亿元,下降29.6%;医疗卫生14.9亿元,下降4.6%;农林水事务34.5亿元,增长68.9%;交通运输189.9亿元,增长4.7%;住房保障8.8亿元,下降75%。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及部分项目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13年省本级支出中包括玉树重建、中期票据、城镇保障房等一些支出,而2014年支出中没有这些因素。另一方面,为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确保项目尽早实施,将以往列入省级支出的一些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各市(州)列支,从而减少了省本级支出。若剔除这些因素,公共财政支出同比增长11.7%。

  省本级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584.9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07.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928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720.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7亿元, 调入预算调节基金60亿元,调入中期票据及政府性基金等91.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8.9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1.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亿元,上解支出0.7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37.6亿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1.7亿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112.7亿元,为预算的113.4%,增加18.9亿元,增长20.1%,中央补助收入9.3亿元,上年结转49.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2亿元,为预算的80.6%,增加19.1亿元,增长18.5%,调入公共财政预算2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9.3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3.8亿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26.6亿元,为预算的87.8%,减少1.9亿元,下降6.5%,中央补助收入-2.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9.3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11.4亿元),上年结转39.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3亿元,为预算的57.8%,增加6.6亿元,增长35.4%,调入公共财政预算2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5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73.6亿元,增加23.1亿元,增长15.3%。社保基金支出完成155.8亿元,增加17亿元,增长12.2%。省本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14.1亿元,增加14.4亿元,增长14.5%。社保基金支出完成106.7亿元,增加16.3亿元,增长18.1%。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0.22亿元(目前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只是在省级各企业中组织实施,市、州尚未启动)。

  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是关于调入其他资金情况。为弥补全省建设和发展资金不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和确定的重点项目安排,将中期票据资金70亿元全部纳入了预算(共募集100亿元,其中2013年募集60亿元,调入预算30亿元)。同时,将省本级历年政府性基金滚存资金20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用于支持东部城市群建设。二是关于新增财力使用情况。省本级在年度执行中新增财力为33亿元(含地方收入超收0.3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于这块财力没有安排新的支出,全部用于补充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服务全省大局,推动科学发展。坚持把支持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不动摇,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采取预算安排、预拨资金、整合专项等措施,投入资金455亿元,减免税收70.3亿元,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了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积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统筹预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盘活存量、保障房私募债等资金,支持东部城市群、保障房、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力促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全面落实支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减轻企业负担、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加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促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农牧业加快发展。通过增加预算安排、整合支农资金等方式,加大对“三农三牧”的投入力度,支持推进高原特色农牧业、现代畜牧业、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促进了农牧业增产提效、农牧民持续增收。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积极支持三江源二期、祁连山、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退牧还草工程建设,推进西宁和海东南北山绿化工程,支持旅游景区、重点交通沿线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和湟水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投入,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三江源生态补偿政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跟进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关键举措,大力支持推进东部城市群、与甘川交界地区平安振兴工程、果洛黄南等发展薄弱地区、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等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效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完善财政支持金融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设立引导资金、注入资本金、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考核奖补等政策措施,支持国投公司、工业园区和省信保集团做大做强,发挥支农、创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三农三牧”和大学生就业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财政金融合力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是强化收入组织,力促总量增加。针对一年来工业减速、木里停产、水电减发以及新能源补贴渠道变化等影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大幅下降,财政收入异常严峻的形势,把抓收入、增总量摆在突出位置,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了全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千方百计抓好收入组织。在认真测算分析,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提请第十四次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不再将公共财政收入作为收入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收入底线目标,狠抓自有收入组织工作,坚持月度分析通报制度,量化分解各地区、各部门收入任务,加强工作协调,挖掘各方增收潜力,狠抓工作落实,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实现正增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2%的目标圆满完成。坚持不懈争取中央补助。把争取中央支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密切跟踪国家政策投向的变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从各个层面积极反映我省的特殊性因素,努力寻找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特别是在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和城镇保障房建设补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年共争取中央各类专项转移支付520亿元,同比增长13.7%,均衡性等转移支付补助311亿元,增长9.1%。切实强化财政支出管理。高度重视支出进度和效益,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整合专项资金,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狠抓资金与项目对接,着力解决“资金等项目”的问题。分解落实各地月度支出任务,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提高支出有效性和均衡性。继续采取垫支、预拨等方式,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需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源头控管,推进规范公务活动支出制度建设,落实“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目标,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是改善民生福祉,提升保障层次。始终坚持把提升民生水平作为重要任务,在财政收入减缓、收支矛盾加大的情况下,完善政策措施,通过统筹盘活财政存量、压缩一般性开支,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统筹推进各项民生建设。全年财政用于民生的投入达到1032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75.6%。支持建立就业联动机制。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启动省级创业城市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措施,出台政府购买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办法,推进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较好地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推动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了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支持实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学科设置,不断提升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质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提高城乡医保、低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等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调整提高了最低工资、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城乡养老、医保、低保等补助标准,继续提高了惠农补贴和农村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等部分民生政策补助标准,规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实施文化科技惠民工程。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进村入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支持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支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推进“西新工程五期”建设。加大旅游业投入,支持旅游宣传促销、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施策稳控物价。支持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大黄河流域设施温棚建设力度,落实露地蔬菜生产、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农贸市场和平价粮油投放等补贴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平抑了市场物价。

  四是深化财税改革,推进制度创新。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积极配合全省重点领域改革的同时,细化改革任务举措,扎实推进财税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开。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和预算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了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公开面达到了100%。加大对重点专项分配公示力度,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以信息公开倒逼预算部门强化自我约束。启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食品药品监督协管服务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在西宁、海东启动了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从省级层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全省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锁定,为加强债务管理奠定了基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盘活存量资金的意见和具体措施,分解量化目标任务,加大清理整合力度,全省共盘活存量资金358亿元,集中用于城镇化建设、生态保护、产业扶持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加大省本级历年政府性基金统筹使用力度,将20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出台了指导意见,强化财政政策引导激励,发挥资金放大效应;设立特色产业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外经贸发展基金,以阶段性参股方式,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建立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机制,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的保值增值;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启动了试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支农资金切块到县试点,建立扶贫资金精准识别和帮扶机制。税制改革稳步推进。开展了铁路运输和邮政、电信行业纳入“营改增”扩围试点改革,全省试点企业减负面在90%以上,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更多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规范调整岩金矿资源税征收管理,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和小微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实施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制度约束。在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和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强源头治腐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管理。按照省委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调查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调研,并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有力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会同审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及“回头看”工作,针对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等突出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管理薄弱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开展财政专户清理及对外借款检查,促进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支出制度。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出台了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差旅、接待费等8个公务活动支出制度,初步建立了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有效监督、严厉惩戒四位一体的立体式、全方位公务支出制度体系。改进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坚持简化程序与强化监管并重,加强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的工作,全省收支任务圆满完成,支持发展保障有力,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财政监督得到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得益于财政部及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增长放缓、工业品价格下跌、企业效益下滑,以及实施结构性减税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已成为常态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民生保障层次等,都需要大量财力投入,财政保障难度加大,收支矛盾异常尖锐;财税体制改革任务繁重,专项资金项目繁杂、多头管理和零星分散等问题突出,部分资金长期沉淀,使用效益不高;一些地区和部门财政财务基础管理薄弱,预算执行不严格,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巧立名目虚列支出等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管理水平亟待提升;政府性债务管理存在潜在风险,一些地区落实债务管理政策不严格,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率已普遍接近或超过风险警戒线,偿债压力增大,风险不容忽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创新举措,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5年全省财政收支安排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对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 2015年全省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强化风险防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上述要求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15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全省年初总财力安排1127.3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72.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647.7亿元(含中央提前预告2015年专项补助229.5亿元。受中央清理、压缩专项转移支付等影响,预告专项较上年的258.9亿元减少29.4亿元),提前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0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122.1亿元,上年结转45.3亿元。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13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7.2%。主要安排:一般公共服务74亿元,增长9.1%;公共安全45.6亿元,增长7.3%;教育142亿元,增长13.1%;科学技术9.5亿元,增长8%;文化体育与传媒21亿元,增长7.7%;社会保障和就业150亿元,增长11.3%;医疗卫生47.4亿元,增长12.9%;节能环保66亿元,增长14.2%;交通运输103亿元,增长8%;住房保障支出70亿元,增长2.9%;农林水事务150亿元,增长8.3%;其他各项支出253.6亿元,下降0.9%。上解支出0.3亿元。安排省本级财政赤字5亿元。

  省本级年初预算总财力安排为480.6亿元,增长15.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32.4亿元(中央补助518.9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286.5亿元),提前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0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122.1亿元(包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亿元,盘活历年财政存量资金50亿元,统筹调入基金预算收入2亿元等),上解支出0.3亿元。再加上中央提前预告部分专项及上年结转74.1亿元后,总财力为554.7亿元。

  省本级支出预算为559.7亿元。具体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14.7亿元,增长9%;公共安全16.8亿元,增长9.8%;教育48.2亿元,增长12.8%;科学技术5.3亿元,增长8.4%;文化体育与传媒7.5亿元,增长12%;社会保障和就业72.2亿元,增长9.1%;医疗卫生33亿元,增长12.8%;节能环保27.1亿元,增长17.4%;交通运输82亿元,增长3.8%;住房保障支出38亿元,增长2.9%;农林水事务65.2亿元,增长10.5%;其他各项支出149.6亿元,下降10%。与财力相抵后,安排财政赤字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今年全省及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全省生产总值增幅协调同步增长,按预期增长8%进行了安排,执行中结合国家推进“营改增”等税制改革情况,适时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84.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88.9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6.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1.3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97.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69.5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24.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15.5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0.3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0.33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0.2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0.2亿元。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影响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在安排2015年省本级预算时,总体把握和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努力做大预算盘子。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地方收入安排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相衔接,保持了同步协调增长。同时,将中央提前预告的财力性补助和部分专项资金纳入了预算,并统筹加大各类资金调入使用力度,努力保障各方面资金需求。二是努力保障重点支出。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跟进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努力保障重大项目、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城镇化建设和深化改革等方面的重点支出需求。三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级专项资金安排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在确保重点项目及民生改善需求的同时,对其他项目通过调整存量、优化增量解决。部门预算专项坚持零增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安排,对“三公”经费继续进行压减。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遵循“分类指导、市场导向、动态管理、激励约束”的原则,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改革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产业发展支持体系,综合运用预算安排、财政贴息、风险补偿、创业投资基金、金融激励等多种方式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推动以财政直接投入为主向间接扶持转变。

  按照“有保有压、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省本级年初预算重点安排了以下项目:一是在政府公共投资方面,安排资金106.3亿元,增长29.8%,支持基础设施及推进城镇化建设、项目前期、公益性项目贷款贴息、水利建设和交通等,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在支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方面,安排资金35.8亿元,增长10.3%,支持循环经济、工业“双百”工程、技术创新及节能减排、服务业发展和地质勘探等,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三是在支持服务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9.8亿元,增长10.6%,支持服务业及商贸流通、金融业、民航和旅游业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在支持农牧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34.5亿元,增长14.8%,支持现代农牧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种粮直补、美丽乡村建设等,推动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农牧民增收。五是在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安排资金26.6亿元,增长29.4%,支持用于生态补偿、环境保护、“三江源”二期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六是在支持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安排资金17.5亿元,增长24.4%,支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医保筹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鼓励创业就业等,提升保障层次和水平。七是在支持保障住房建设方面,安排资金34.7亿元,增长10.5%,统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城镇保障性住房等,改善城乡居民人居条件。八是在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及社会治理方面,安排资金61.3亿元,增长17.2%,支持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强化社会治理,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九是在其他方面,安排资金80.5亿元,增长13.1%,统筹用于政府债务还贷、支持重点改革、调整职工收入政策等。

  三、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5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各项改革部署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抓住和用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明确财税政策加力增效的着力点,定向调控,精准发力,稳增长、促发展、补短板、添后劲。一是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继续通过预算安排、预拨资金、盘活存量、整合专项,做大财力总量,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支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设立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切实提高投资效率。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鼓励企业淘汰过剩产能。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扶持壮大中小企业。进一步实行减税和落实普遍性降费,减免涉及小微企业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三是支持扩大消费需求。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努力扩大就业,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支持特色品牌商品巡展推介会等品牌宣传推广活动,推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培育新兴消费热点。四是落实科技创新驱动战略。优化整合科技专项,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的支持机制。支持加快推进科技重大项目工程,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吸引更多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五是支持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统筹整合支农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快设施农牧业发展,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生态畜牧业发展基础,大力支持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健全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支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适当提高天然林保护补助标准。支持精准扶贫开发,大力实施特困地区整村推进、易地搬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大技能培训工作。深化农牧区综合改革,支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积极引导草场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牧区体制机制创新。六是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按照《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保障重点,深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加快三江源二期、青海湖领域、祁连山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建设步伐,加大铁路沿线、国省干道、旅游景区和木里煤田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搞好各类规划、项目的整合衔接,逐步扩大补偿范围,适度提高补偿标准。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减排治污的主体责任,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支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做大财力总量,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今年可能是我省近年来财政经济形势最困难的一年。针对财政减收增支因素明显增多的新情况,我们将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重视收入组织工作,准确把握财政经济走势和国家税制改革影响,坚持底线思维,既要增强忧患意识,又要坚定工作信心,进一步强化财政增收举措,努力保持财力规模合理增长,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狠抓收入组织工作。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强化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企业的征管力度,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结合全面清理规范税费减免、先征后返等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征缴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性收入的征收管理,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全力做好中央专项争取工作。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深入分析挖掘我省面积基数、高海拔、行政运行成本、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系数、民众贫困程度等特殊因素,坚持不懈做好国家专项资金争取工作,努力寻找新的增长点,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增长10%以上。继续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充分发挥财政对金融的撬动作用,支持加快完善地方金融市场体系,推动金融工具创新,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善农业保险政策,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政府性担保基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抵御风险能力。继续抓好外贷、引资等工作,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促进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良性互动,多渠道、多层次做大政府支配资金规模。高度重视支出管理。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积极跟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加快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批复进度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积极盘活以前年度存量资金。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加大资金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考虑经济减速、结构调整、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总体要求,继续集中75%左右的财力,统筹支持实施好民生实事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保障民生的兜底作用。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完善促进就业创业财税政策,优化政府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培训机制和补贴制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推动落实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提升计划。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全面落实惠农补贴、草原生态补偿等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优化工资结构,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推进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支持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持扩大并提高重度残疾人保障范围及标准。支持稳定物价。密切关注物价走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支持做好化肥、农药、肉、茶叶等省级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全力保障物资有效供给。认真做好成品油价改后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财政补贴工作。支持改善人居环境。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等安居工程,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统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道路设施等建设,支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支持实施全面改善中小学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支持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研究制定高等、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和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健全教育资助政策。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干部体检费补助标准,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继续支持文化进村入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程。加大对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宣传促销的支持力度。支持完成“西新工程”五期建设和广电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完善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财政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与此同时,结合国家民生政策和改革措施,把加大投入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民生项目绩效考评机制,注重在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加强监管上下功夫,提高民生投入绩效,着力解决欠公平、效率低、供给不足等问题。

  (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增强财政发展内生动力。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省情实际,主动跟进衔接,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立县以上政府涵盖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并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积极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完善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分类、分层次加大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强化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激活财政存量。清理整合、规范压缩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规范预算公开工作流程,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健全完善产业扶持发展政策,推动以财政直接投入为主向间接扶持转变。鼓励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实行市(州)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加强债务风险预警监控,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在全省县级以上试编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清理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改革完善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推进税制改革方面,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营改增”扩围改革。组织实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调研立法工作。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结合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展情况,做好省和市(州)政府间部分重点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坚持法治思维,强化宣传培训,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将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融入财政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新《预算法》,切实增强各级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积极推进我省相关法规制度修订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专家咨询、听证等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抓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落实,严肃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行为。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控制和规范预算追加,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及动态监控,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围绕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和行政审批等各个环节,研究建立和实施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财政部门落实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强化财政绩效监督管理。完善预算管理绩效体系,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民生等重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等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与此同时,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目标任务,科学编制财政“十三五”规划,突出问题导向,研究提出具体思路和政策措施,发挥规划对财政工作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各位代表,今年财政工作的任务繁重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务实苦干、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图:

  1.2014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结构图

   

  2.2014年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结构图

   

  3.2015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结构图

   

  4.2015年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结构图

   

  名 词 解 释

  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体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具体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从政府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为保持财政收支预算平稳运行而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其目的是以丰补歉。按照有关规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从本级公共预算当年超收收入、财力性结余、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统筹整合盘活财政存量及本级政府批准的其他收入等渠道筹集。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弥补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收支缺口、重大减收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以及解决党委、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所需资金等。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财政存量资金:指存放于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而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亦即结余结转资金)。

  积极财政政策:也称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政府为防止经济衰退而采取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主要通过增发国债,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增加政府支出,实行结构性减税等财政手段,促进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扩大社会总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营改增”: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简称,它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减少重复征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相关行业发展。具体为,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也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这项改革自2013年在全国范围试点以来,已扩大到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力争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采购目录,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承担或通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合同方式交予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后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主要涵盖大多数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养老、教育、公共卫生、文化、社会服务等。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的一项新生事物,也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既体现了政府追求效率和转变职能,又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成熟,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一种崭新方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为PPP模式):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推广运用这种模式,其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盘活社会存量资金,激活民间投资活力;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性体制机制变革,有利于简政放权,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弘扬契约文化,体现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实现从单一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逐步转向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指政府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及其解释、财政经济状况分析等。这项制度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财政决算报告制度仅报告当年财政收入、支出及盈余或赤字的框架,能够完整反映各级政府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和承担的各类负债,从而全面反映政府真实的财务状况。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政府公共部门目标实现程度为依据,进行预算编制、控制以及评价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其核心是通过制定公共支出的绩效目标,建立预算绩效考评体系,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从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转向注重对支出效果的管理。我省出台实施的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是以财政支出绩效为重点,涵盖所有财政资金,对基层财政和预算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各环节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评的一种管理制度,以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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