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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27日

——2015年1月20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各项大政方针,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执行和各项财政工作。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监督条例》的要求,现就2014年预算执行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65亿元,增长7 %。其中:中央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2 亿元,增长2.3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8亿元,为预算的102.7%,增长10.2%,超收8.8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千亿,完成1000.5亿元,增长8.5%。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798.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2亿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8.8%,超收0.2亿元;中央各类补助收入614.3亿元,增加57.7亿元,增长10.4%。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774.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1亿元,增长10.6%;对市县的各类补助支出497.5亿元,增长10.5%。具体情况请参见表1。

  表1:2014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

项  目

金 额

项  目

金 额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7.2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2.1

中央各类补助收入

614.3

对市县的各类补助支出

497.5

市县上解收入

6.5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8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1

上年结转收入

29.8

上解中央支出

1.1

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55

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

22.9

收回结余结转收入

1.8

   

合  计

798.4

合  计

774.6

  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6亿元,为预算的102.1%,增长10.7%。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8.4亿元,增长7.8%。

   

  第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受宏观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利润减少、实施结构性减税以及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多重因素影响,2014年我区财政收入增长压力空前加大。面对严峻形势,各级财税部门紧密沟通配合,强化收入征管,积极培植财源,自治区财政还建立了分片包干工作模式,层层分解落实收入目标,为圆满完成全区及区本级年度收入计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图1:2014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

  在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8亿元中,税收收入完成250.3亿元,增长5.4%,占73.6%;非税收入完成89.5亿元,增长26.4%,占26.4%。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税收收入基本保持低位徘徊态势,主体税种增收乏力。营业税完成105亿元,下降0.7%,占税收收入的41.9%,比重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依旧是我区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完成38.5亿元,受“营改增”政策性因素拉动,增长20.8%,占税收收入的15.4%。非税收入增幅有所提高,对财政增收的贡献率进一步加大,其中,由于自治区财政积极取消和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仅增长了2.5%。

  全区和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完成了年度收入计划,其中区本级收入占全区收入的25.7%。市县级收入占74.3%。全区地方财政收支实现了可喜的“三个突破”:一是全区公共财政支出突破千亿元;二是银川市财政收入突破百亿元;三是泾源县财政收入突破亿元。2014年,全区所有市县(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超过亿元,市县总体财力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第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14年,各级财政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标志着我区财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迈上了新的台阶。随着财政保障能力的增强,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民生投入力度,教育、医疗、社保、城镇居民收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支出74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4.4%,并重点向农村、基层和财力薄弱地区倾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提升。

  自治区本级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有保有压,强化考核,切实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持续加大资金投入规模,贯彻落实自治区“三重一改”安排部署,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优先支持自治区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有效夯实了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第三,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1929万元,全部为非税收入超收。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的超收收入、净结余资金和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等来源,在扣除必要的支出后,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转至2015年,结合当年预算安排统筹使用,主要用以弥补年初预算出现的资金缺口。据此,我们安排了11亿元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具体构成是:(1)非税收入超收1929万元;(2)净结余资金108071万元。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16.88亿元,已经全部通过对市县均衡性支付列作当年支出,不再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第四,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转情况。自治区财政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压缩结余结转规模,激活存量财政资金。2014年在继续细化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完善了对支出预算执行的考核方式,建立支出进度与资金增量挂钩机制,同时加大了通报、督导力度,切实提高了预算执行到位率。同时,积极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收回结余结转指标,强化财政暂付款、暂存款管理,建立健全清理存量资金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压缩了结余结转规模。根据初步汇总,预计201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规模在23.8亿元左右,压缩幅度达到18%。具体结转情况,我们将在财政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二)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1.4亿元,为预算的116.5%,下降0.8%。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7.8亿元,为预算的100.8%,下降2.6%;市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3.7亿元,为预算的124.3%,下降0.04%。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28亿元,增长2.4%。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1.6亿元,下降27.4%;市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86.4亿元,增长12.7%。

  (三)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达209.2亿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8%。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205.1亿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11%。截至年末,基金滚存结余263.3亿元。

  (四)2014年自治区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848万元,比收入预算数短收22512万元。造成短收的主要是原因:一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利润收取比例调整。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暂行管理办法》(宁政发[2014]52号),调整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利润收取比例规定的利润收取比例,较年初预算测算比例有所降低,导致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利润收入减少。二是经济形势下行影响企业利润下滑,造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利润收入减少。三是由于企业虚列应缴利润,导致预算收入编制虚列14541万元。

  自治区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9848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6000万元,费用性支出2500万元,其他支出1348万元。

  上述情况在决算编制汇总和上下级结算事项办理完毕后,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在年中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详细报告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自治区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广辟财源强实力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的不利局面,拓展思路,拓宽渠道,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撬动吸引社会资本,夯实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支撑。

  加大争取中央资金力度。建立部门争取资金考核和奖惩机制,储备优质项目,强化沟通对接,全年共争取中央各项补助资金614.3亿元,增加57.7亿元,成为推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成功发行自发自还政府债券。争取中央批准我区作为西部唯一一个自发自还地方债试点省份,成功发行政府债券55亿元,增加发债规模6亿元,延长了债券使用期限,降低了筹资成本。组建棚户区融资平台。组建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并以低成本融资,获得国开行授信贷款202亿元、农发行授信贷款22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我区棚户区和农村危窑危房改造的资金需求。强化国库资金调度管理。争取中央提前调度间歇资金54亿元,并提前下达各市县,增加了各级财政的资金流动性。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8个,完成政府外债提款报账4.9亿元。通过财政融资,拉动社会投资近600亿元,有效弥补了基础设施、保障住房、交通建设等重点项目的资金缺口。

  (二)强化引导调结构

  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模式,综合运用税收、补助、贴息等方式,从政策资金导向上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引导新型产业持续发展。统筹安排10亿元,积极扶持清真、生态纺织、羊绒等产业做大做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有效促进了经济企稳回升。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统筹安排42亿元,大力扶持葡萄、枸杞、草畜、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设高标准农田22.4万亩,实施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改造工程,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果业的保险全覆盖。力促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统筹安排17亿元,重点支持“智慧宁夏”、西部云基地、特色旅游、航空运输、商品储备、三方物流、社区商业生活圈、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三)加强统筹促均衡

  坚持将资金安排重点向市县、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山川、城乡协调均衡发展。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安排83亿元,继续推动沿黄经济带、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支持建设20个美丽小城镇和100个美丽乡村,改善农村公路交通条件,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建设保障性住房12.3万套(户)。推进扶贫攻坚。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立了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按照扶贫资金“四到县”原则,采取“因素法”将7.6亿元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到片区县,支持500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双到工程等。安排资金21亿元,继续推进生态移民工程,支持移民新村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拨付资金7.4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安排32亿元,开展十大重点节能技改工程,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全区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市及宁东大气污染防治、主干道大绿化大整治、退耕还林、湿地保护、生态公益林等项目。

  (四)补短兜底惠民生

  按照补短板、兜底线、普惠性的原则,把新增财力的70%和按5%压减下来的公用经费全部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完成了146所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改造、农村中小学56万平方米供暖设施改造,继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支持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和“一省一校”项目实施,支持新建和改扩建46所幼儿园,学前一年教育试点资助政策实现全覆盖,完善了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文体繁荣发展。拨付资金9.2亿元,支持建设标准化乡镇文化站10个,扶持移民新村建设示范文化室、文化大院200个,支持开展送戏下乡1300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40000场次,实施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文体设施免费开放,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保障自治区第十四届体育运动会等节会活动成功举办,支持实施全民健身工程。不断健全社保体系。拨付就业资金6.7亿元,全面落实国家促进公平就业政策,出台援企稳岗促进就业“三项”补贴政策,实行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连续十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水平,达到每月人均2718元。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72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补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落实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50岁以上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等卫生惠民项目,积极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

  (五)开拓创新推改革

  扎实开展“财政改革创新年”活动,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专项设立、退出的顺畅机制;规范预算追加和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初步建立了完备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和指标体系;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区本级91家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27个市县(区)公开了总预算和民生预算。推动税费制度改革。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为全区1.3万户纳税人累计减税3.8亿元;与全国同步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配合完成了《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控制,将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日常监测预警范围。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统收制度。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将所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强化国有资本管理。启动实施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核查登记工作,摸清单位经营性资产实际家底,为以管资本为纽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夯实了基础。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健全清理存量资金的激励约束机制,指导全区做好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开展了全区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盘活资金约10亿元左右。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整合归并力度。对资金使用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了归并整合,同时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经过努力,将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数量由245项减少到161项,压减了34%。政府购买服务走在前列。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办法》和《指导目录》,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中国财经报》专门就宁夏政府购买服务做了专题报道。构建“大监督”格局。整合财政监督力量,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全力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稳步推进公车改革。对公车改革基础数据进行摸底统计和分析测算,完成了“1+6”改革框架设计。

  二、2015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和全面深化改革部署,2015年我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经济会议、财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协调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改进预算控制方式,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按照上述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情况,2015年预算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表2:2015年全区和区本级主要收支指标情况

                                          (单位:亿元)

 

金额

增长率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60.2

8%*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4.2

8%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

599.3

14.0%

  *为可比增长

  (一)2015年全区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草案

  当前全国及我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与经济增长和价格涨幅相适应,预计财政收入保持较低增幅将成为常态。《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明确规定“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2015年起不再安排财政收入任务。另外,考虑到各市县经济形势差异较大,自治区不再统一安排市县的收入计划,而由各市县自主预计,自治区根据市县预计情况汇总全区收入。这样可以更加实事求是地预计各市县的收入,避免自治区统一安排的市县收入和市县自主安排的收入出现不一致的问题。

  据此,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预计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完成94.2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下同)增加7亿元,增长8%;经统计,预计2015年各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以完成266亿元,增加13.4亿元,同比增长5.3%,扣除一次性因素后,可比增长8%。汇总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015年可完成360.2亿元,增加20.4亿元,同比增长6%,扣除一次性因素后,可比增长8%。

  在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预计税收收入262.8亿元,增长5%;预计非税收入97.4亿元,增长8.8%。在自治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预计税收收入66.2亿元,增长5%;预计非税收入28亿元,增长15.7%。

  (二)2015年全区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草案

  2015年全区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57亿元,比2014年预算增长12.5%。

  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599.3亿元,依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安排为599.3亿元,增长14.0%。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6亿元,增长9.7%;补助市县支出273.5亿元,增长19.5%。

  表3: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自治区本级全口径收入

自治区本级全口径支出

项  目

金  额

项  目

金  额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4.2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25.6

中央各类补助收入

480.1

对市县的各类补助支出

273.5

市县上解收入

6.2

上解中央支出

0.2

调入政府性基金

8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8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合  计

599.3

合  计

599.3

  (三)2015年全区及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汇总的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60.1亿元,下降20.5%。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55.9亿元,其中:计划征收政府性基金47.3亿元,下降17.5%;调入结余基金8.6亿元。收入增幅下降较多,主要是由于按照财政部要求,从2015年起,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1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致使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

  2015年,汇总的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60.1亿元,下降6.5%。自治区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55.9亿元,下降2.5%。

  (四)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40.8亿元,增长 15.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44亿元,增长18.9%。

  表4: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总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收入

比上年增长

支出

比上年增长

收支差额

合计

240.8

15.1%

244

18.9%

-3.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55.7

19.6%

168.5

24.4%

-12.8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8.7

4.6%

5

5.1%

3.7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

37.1

6.2%

34.4

7.0%

2.7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3.4

10.2%

24.8

7.5%

-1.4

工伤保险基金

3.9

3.1%

3.4

0.3%

0.5

失业保险基金

9.7

8.5%

5.9

31.8%

3.8

生育保险基金

2.3

13.4%

2

13.2%

0.3

  (五)2015年自治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自治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98万元,较上年实际增长1.4%。其中:利润收入3262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736万元。

  2015年自治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998万元,较上年实际增长1.4%。其中:资本性支出6000万元,费用性支出2998万元。

  (六)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民生项目预算情况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十项民生计划和为民办30件实事,确保重大民生项目资金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继续编制民生项目预算。

  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民生项目预算安排教育发展、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群众增收、福利助困、支农惠农、文化体育、扶贫攻坚和其他项目共计9大类135个项目,安排财政资金220.4亿元,比2014年增加36.1亿元,增长19.6%。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96.2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109.2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8.1亿元,其他渠道筹措7亿元。

  三、2015年预算安排和重点工作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来总揽全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一)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2015年在全区财政系统开展“财政法治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四本”预算的统筹衔接。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设“阳光”财政。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营造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经济发展环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大财政暂付款清理力度,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重,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完善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源、社会资本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全面开展公务用车改革。

  (二)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调整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方式,整合工业、科技、服务业、农业产业、对外开放、文化产业、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对竞争领域的产业,将财政直接投入改为基金投资滚动发展。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紧紧围绕自治区“五百三千”产业发展计划,安排农业发展资金15.8亿元,推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安排农田建设资金5.8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资金实施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改造工程骨干排水治理。多渠道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统筹水利发展资金20.5亿元,其中通过外国政府贷款筹资3亿元,加快中南部城乡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安排补贴资金12.7亿元,强化农业保险、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财政惠农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切实加大工业发展资金整合力度,整合安排工业发展资金4.2亿元,调整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逐步减少对企业的直接补贴,探索市场化运转新方式,发挥财政杠杆引导作用,力促工业结构转型升级。统筹税收增量、电力价格调节基金、政府债券等渠道,安排宁东基地建设资金10亿元,加快建设国家级现代煤化工基地。安排企业融资补助资金2.8亿元,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充分发挥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促进服务业发展壮大。整合安排服务业发展资金4亿元,着力提升现代物流和商贸服务水平,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0.5亿元,支持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工艺美术、文艺演出、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领域项目实施,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安排旅游发展资金2.2亿元,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加大对外宣传促销,落实旅游惠民政策。夯实科技和信息化支撑。安排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10亿元,以智慧宁夏、智能城市建设、现代政府管理为重点,坚持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全力提升我区智能化管理水平。整合安排科技发展资金3.2亿元,加大科技后补助和R&D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夯实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科技创新支撑。

  (三)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抢抓中央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新机遇,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培育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推进内陆开放战略。安排对外开放发展支出5.4亿元。整合安排对外开放基金2.9亿元,推动内陆开放进程,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全力保障2015年中阿博览会成功举办,构筑中阿经济合作新平台,打造中阿合作示范区。促进外经贸可持续发展,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引导外向型产业提升竞争优势。构筑完善交通通道。安排交通体系建设支出78.6亿元。筹措资金8亿元,集中力量,勇于创新,探索通过公私合营模式(PPP)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我区铁路建设,打通宁夏内陆开放新通道。推进“三纵九横”路网建设,促进提高公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支持航空运输发展,提高航空网络密度,完善航空客货运服务功能,打造向西开发的空中门户。支持加强社会治理。支持人才事业发展,安排人才专项1.49亿元,增加9900万元,主要用于培养培训各类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团队、急需紧缺人才和智力,资助人才创新创业,加强人才开发基础工作,开展重大人才课题研究和人才表彰奖励等。加大公共安全投入,提升政法机构装备水平,支持政法机构资源共享,完善城市治安监控系统,推进“平安宁夏”建设。大力支持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及质量技术监督等,不断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四)围绕实施空间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宁夏

  围绕实施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区空间发展格局。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政府性基金、政府债券、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重大建设项目资金65亿元,重点支持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建设,继续推进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提升小城镇及重点集镇服务功能。通过以奖代补,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环境保护治理。安排节能减排资金7.2亿元,引导重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污染物减排。安排自然生态保护资金13.2亿元,完善天然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设林业优势产业带,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实施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环境整治拉网式全覆盖,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扶贫攻坚战略。继续统筹生态移民资金21亿元,全面完成“十二五”生态移民目标任务。安排扶贫资金8.9亿元,重点抓好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和社会扶贫,加大整村推进,实现精准扶贫。安排资金2亿元,实施“阳光沐浴”工程,为中南部地区20万农户配备太阳能热水器。

  (五)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合理、可持续、保障基本的民生保障政策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正义。

  提高教育发展质量。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支出46.6亿元。投入薄弱学校改造资金6.5亿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地区和农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山区县27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在校期间提供营养早午餐。安排义务教育保障资金9.2亿元,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民办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的投入力度,全方位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通过助学金、学费减免、贷款贴息等各种方式,加大对各类在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安排资金3.6亿元,重点支持文化精品制作,促进广播电视传媒发展,保障重大节会活动,提升体育设施水平,落实行业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免费开放补贴政策,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丰富群众文化精神生活。提升医疗卫生水平。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1.5亿元。安排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16.2亿元,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安排公共卫生服务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4.7亿元,以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核心,以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为突破口,以让老百姓满意为最终目标,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重点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实施宁南山区乡镇卫生院温暖工程,着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社会保障支出56.7亿元。统筹安排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5亿元,全面提升城乡经济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水平。加大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力度,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方式,鼓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共同发展,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创业再就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吸纳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实残疾人、孤儿、五保、优抚对象津贴、补助政策,健全救助、救济制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入,安排补助资金7.6亿元,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确保完成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13328套、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1500户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安排农村危窑危房改造3.3亿元,全面贯彻《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4-2017)》,争取2017年基本完成23.4万户农村危窑危房和土坯房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全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各位代表,2015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安排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厉行法治,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加快推进“四个”宁夏建设,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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