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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赤字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30日

   是指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差额。中央财政赤字计算公式为:中央财政赤字=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财政本级收入-地方上解收入-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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