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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营改增”“双扩围”顺利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接受中央媒体联合采访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18日

2013年4月18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就今年扩大“营改增”试点的新特点,如何保障试点地区、行业“双扩围”的顺利实施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4月16日接受了包括本报在内的中央媒体的联合采访。

  王军表示,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营改增”呈现出新的特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地区试点向全国推开;推出1+6的“升级版”;试点方法上由“雁阵排列”变为“一字推开”。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今年的“营改增”实现了试点行业和试点地区“双扩围”,由去年的试点探索转向了今年的力推稳进。

  王军解释说,“力推”主要表现为,自8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同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并将择机推开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试点。“稳进”主要表现为,这次“双扩围”是在去年试点取得超过预期效果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鉴于开展试点的22个省区市均位于中西部,选择从8月份起试点,一方面为试点地区留出了充裕的准备时间,确保万无一失;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其全年的财政收支安排。没有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两个行业纳入8月份的试点,是为了进行更翔实的论证和更充分的准备。力推稳进,既表现出新一届中央政府坚持改革的坚强决心,又表现出稳妥推进的底线思维。

  到今年2月底,全国试点地区纳入“营改增”的试点企业已达到112万多户。今年实行“双扩围”后,工作难度和复杂性将进一步增加,如何保障扩大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王军表示,国家税务总局为此提出了三项要求,制定了三条措施。三项要求包括,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加以对待,增强操作的精细化;作为一项社会工程认真构建,最大限度减少试点工作为纳税人带来的负担,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和质量。三项措施包括,由先行试点地区对口帮助即将试点的地区;联合公安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大对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骗取劳务及服务业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的防范和打击力度,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始终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宣传的主动性、针对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王军特地给记者们展示了一张表格。他说,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今年“营改增”总体工作安排表,以8月1日为界,制定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工作方案。记者还注意到,在介绍如何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时,王军多次使用诸如“以最大限度”“尽最大努力”等加以强调,表现出对于这一工作的高度重视。

  王军还对去年“营改增”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概括。除了给试点企业普遍降低税负和完善税制外,他着重分析了“营改增”带来的宏观经济效应。他以上海为例说,2012年,上海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其中第二产业增长3.1%,而第三产业增长达10.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首次突破60%。“营改增”因素拉动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在增加就业和稳定物价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上海去年认定的跨国公司及投资性公司入驻数量逆势上扬,增幅超过20%。

  王军认为,在当前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和国际经济形势依然复杂的情况下,“营改增”的这些作用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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