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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晓军:大力支持农业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发展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14日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开幕式上所做的重要报告,高屋建瓴,博大精深,催人奋进,令人鼓舞。报告科学地概括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方面的经验,全面分析了新时期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今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同时,对“三农”问题做出了新的概括,提出了新的论断,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开拓创新,按照中央既定的方针政策,大力支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发展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一、认真学习十七大关于“三农”的新论断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明确强调,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表明我们党把“三农”问题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报告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并做出了“要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等新的论断。同时,报告还对“三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就业农民”、“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等。这些重要论断和要求,是我党对新时期“三农”工作和统筹城乡基本方略做出的新概括、新部署,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业、农村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坚持城乡统筹、“全国一盘棋”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2004年至2007年连续出台了四个中央1号文件,对新时期的“三农”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各项举措,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03-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达1.5万多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2003年以来,我国连续4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一时期是中央出台支农惠农政策最多、内容最实、落实最快、农民受益最多的时期。但是,应该看到,由于我国农业发展的现代化程度不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比较滞后,农民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在继续扩大,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大部分农村仍然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农业和农村发展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课题。解决“三农”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财政支持“三农”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精神,再接再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关于“三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大力支持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二、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支持促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十七大报告的有关要求,并结合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今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创新投入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稳定多元的投入格局
    继续把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一是要继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存量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持中央财政支持“三农”的总量、增量、增幅和占总支出的比重都有所增加,特别是要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将政府支农支出更多地投入到农村。二是要继续深化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不断创新整合机制,进一步扩大整合范围,使支农资金形成合力,重点用于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三是要不断创新投入激励机制,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及社会资金投入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的导向功能和支农惠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探索财政贴息、信贷担保、以物代资、以奖代补、投资参股、农业保险等有效的投入激励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投入新农村建设,尽快形成多方位、多元化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投入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的现代化程度不高,农业作为弱质产业的地位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大力支持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一是要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大力支持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直接补贴农民的政策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补贴方式和补贴机制,切实落实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促进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三是大力支持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支持农业结构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调整。围绕提高单产、改进质量、节水节肥环保等目标,重点支持推广优良品种、先进耕作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科技入户工程等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份额。四是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拉长现代农业链条。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破解“三农”问题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因此,要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信贷担保、投资参股等财税杠杆,支持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五是大力支持防灾减灾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国近年来禽流感、猪蓝耳病等动物疫情比较严重,对我国畜禽业发展影响较大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政策,认真落实防疫经费,大力支持疫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切实做好支持特大抗旱防汛、农业生产救灾、森林防火、农(林)业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促进现代农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认真落实有关涉农民生政策,稳定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增收仍然是目前“三农”中的核心问题,也是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当前除了要认真落实好扶持生猪生产、扶持奶业发展、扶持油料生产政策以及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蓄滞洪区补偿和扶贫开发等涉农民生政策外,还要注重在增加农民收入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方式,继续加大对农民直接补贴的规模,将财政支出直接转化为农民的收入。二是按照十七大报告“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力度,提高他们的非农就业技能和就业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更加规范有效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四是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根据目前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使扶贫开发工作从专项扶贫转变到综合扶贫开发的思路上来,突出对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自我反贫能力的开发与提高,不断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四)大力支持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一是要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统筹互动、责任分明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二是要大力支持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支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三是支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生活水平。继续支持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建设。四是大力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生态保障。要继续完善林业生态建设政策,大力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建立林业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五是要继续大力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调整国债项目资金和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加大向农村倾斜的力度,进一步支持农村“六小工程”建设,特别是要解决好农村道路、人畜饮水、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等突出问题,并加大对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支持力度。
    (五)积极推动农村各项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同时要求“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市场经济的手段、不断创新的意识,来认真研究解决目前农村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因此,要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国有农垦、国有林场、水管单位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流通体制深化改革。特别是要研究推动农村土地制度、劳动力就业管理制度、集体林权制度以及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促进形成城乡统一要素市场,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创造条件。
    总之,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对“三农”问题提出了很多新的论断,对财政支农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已定,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机制,不断开拓创新,切实加强监管,大力支持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为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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