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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确保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目标

发布日期:2009年01月06日

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1月5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5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中央在全面分析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有效应对严峻形势、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目标的重要保障。
  谢旭人指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重要关系:
  一是扩张总量与调整结构的关系。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要把总量扩张与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二是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的关系。要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积极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三是减税增支与增收节支的关系。综合运用减免税费、增加支出、财政贴息等多种手段,增强企业活力,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四是财政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在市场需求不足、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意愿减弱的情况下,要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并加强与货币政策等的协调配合,提高财政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谢旭人强调,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把握好五个着力点:
  一是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大力促进消费需求。增加国债规模,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并与刺激消费、统筹发展、深化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优化政府公共投资结构,重点安排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恢复重建,带动和引导消费需求,迅速拉动经济增长。
  二是推进税费改革,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采取减免税、提高出口退税等方式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三是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作用,重点增加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者收入,提高其消费能力。
  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可以稳定和改善居民消费预期,促进即期消费,拉动消费需求。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加大“三农”、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投入,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五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财税政策,建设创新型国家。大力支持节能减排,稳步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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