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善奖补机制 统筹城乡发展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7日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有4600多公里的边境线,26个民族,73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我要尽力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积极配合省财政部门,通过建言献策,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探索财政奖补和自我发展的新路子,切实加强农村公益设施建设,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区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8月8日下午,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举办的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综改办)与云南省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云南省副主委、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李学林表达着自己的心声。
一个故事引发一项涉农建议
座谈会上,李学林代表向与会者谈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段故事:
2010年8月,挂职担任云南省迪庆州副州长的李学林,获悉自己的家乡——富民县东村镇大平地村列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而村民在筹资筹劳方面面临一定的困难时,主动从自己的积蓄中拿出数万元资金,购置了10盏太阳能路灯,捐赠给家乡。在他的带头支持下,全村200多个村民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仅仅3个月时间,家乡的主干道路得到了硬化和亮化,彻底改善了全村群众的出行条件。这一段经历,不仅激发了李学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而且还引发了他对建立和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的关切。在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前后,他多次深入到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013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李学林代表提出了《关于请求中央进一步加大对云南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力度的建议》。该建议被列为财政部重点办理的建议之一,交由国务院综改办办理。按照统一部署,国务院综改办副主任丁国光率领有关人员,专程到云南与李学林代表沟通交流情况,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并给予积极的答复和解释。
座谈会上,李学林结合他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说,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有利于扩内需、惠民生、促稳定,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村容村貌变化较大,广大农民切实受益。但由于云南贫困面较大,点多面广,全省还有一半的自然村道路未硬化,有近40%的自然村未实施公益项目,有近80%的自然村没有文化活动室;已实施过道路硬化、饮水工程项目的地方,村民对活动公房、公厕、环境美化等方面的公益设施需求十分巨大。随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项目逐渐向山区、半山区和贫困地区延伸,项目建设成本高,群众筹资能力弱,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项目实施难度大。为此,他在建议中提出:请中央在奖补政策上对云南给予更多的倾斜和照顾,适当提高奖补标准,提高中央财政资金占财政奖补资金的比例;建议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云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投入,支持云南美丽乡村建设。
中央财政将云南列为重点奖补省份
在听取了李学林代表的陈述之后,丁国光感慨表示:“李学林代表亲自参与家乡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这种精神令人感动。”他在介绍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背景及工作进展情况后对李学林代表解释说,云南省是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首批三个试点省份之一,自2008年试点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云南省一事一议奖补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从2008年的3.48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1.95亿元。6年来,累计达到45.37亿元。在中央财政的引导带动下,云南省各级财政共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17.87亿元,支持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9.8万个,项目覆盖近10万个自然村,有3020万村民直接受益。几年来,云南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成效明显,经验丰富,对全国开展这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今后,随着中央财政状况逐步好转和中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增长,相信对云南省的支持力度也将逐步加大。
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最佳效益
“云南的经验就是建立了让财政奖补资金发挥最佳效益的长效机制。”李学林代表介绍,几年来,云南省在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面坚持按因素法分配,做到公开透明。其措施是: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由云南省综改办按照乡村人口、地方财政状况和工作努力程度等相关因素提出分配方案,经省财政厅同意,报分管副省长批准后,下达给州市县。其中:基数部分,以县为单位按照乡村人口计算,国家级、省级贫困县、边境县和片区新增县每人每年20元,其他县每人每年18元的标准分配。增量资金,则综合考虑乡村人口数、地方努力程度、工作成效等因素,一部分分配到州(市),统筹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项目建设,大部分仍然分配到县(市、区),用于“普惠制”项目建设。对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民收入高、筹资能力强、社会捐赠捐助资金来源渠道多的村,财政以奖为主,奖补比例占总投资的40%;对集体经济薄弱、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筹资能力弱的山区半山区、贫困地区、边境少数民族村寨和受灾地区,财政资金以补为主,奖补比例占总投资的60%,特殊情况占到80%。为强化监督管理,全省所有财政奖补项目均按照民主议事、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考核验收、资金兑现和运行管护7个流程来操作,严格建立“一公开、两公示”制度,同时建立专项核查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足额用在村级公益事业的“刀刃上”。
丁国光接过李学林代表的话题表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筹资筹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选择、建设、管理要始终坚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尊重和保障农民权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由农民积极参与监督,做到“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政府不包办代替。“群众路线机制”非常重要,可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在谈到美丽乡村建设的话题时,丁国光表示,云南省贯彻2013年全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现场会精神行动快,措施实,不仅下发了文件,而且落实了预算,试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记者了解到,2013年,云南省在继续保证普惠制资金向山区、半山区和贫困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倾斜,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面,确保普遍受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将美丽乡村作为今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省级财政今年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7亿元全部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今年计划建设500个美丽乡村项目,以后逐年增加,争取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10000个“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美丽乡村。李学林代表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转型升级为美丽乡村建设非常感兴趣,他表示,这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新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希望财政部将云南列为明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省份。
最后,李学林代表动情地说:“2013年2月,在我刚刚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时,收到了来自财政部的祝贺信;3月份提交的建议受到了财政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综改办的同志专程到云南与我沟通,认真听取意见。这种扎扎实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让我感动。我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也表示诚挚的谢意。今后,我将积极联系其他代表和广大群众,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报告和各项财政政策的宣传工作,投好庄严的一票。”
来源: 2013年8月20日 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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