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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建设司:老交通”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7日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1200多年前的蜀地,陆路崎岖难行,水路险滩重重,盆地北部仅有栈道与外界相连,人行其上,险象环生。如今再入渝,水路空路一日即达,包括成渝高速、渝黔高速、渝湘高速在内的“二环八射”2000公里高速公路网四通八达。

  近十年来,重庆交通尤其是公路事业取得的突出成绩有目共睹,未来的发展走势更令人期待。今年“两会”期间,一份有关重庆公路事业发展的建议从全国人大代表、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祖伟手中提交。这份经过充分调研的《关于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债务偿还问题及建议》(第3961号)得到财政部高度重视。7月中旬,经建司副巡视员柯凤一行专程赴重庆,与李祖伟面对面沟通交流,答复建议,共议交通。

  改蜀道难,“老交通”建言献策

  作为在交通处工作多年的财政人,柯凤初看到《关于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债务偿还问题及建议》时,就感觉建议提得也很有水平。”果不其然,李祖伟代表也是个“老交通”。1983年他从重庆交通学院毕业后,一直致力于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了成渝高速、渝长高速等多条高速公路的优化设计和招投标管理,被熟悉的人称为省钱专家和融资能手。作为第十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他把自己对高速事业的热情与期待写到了建议中。

  2009年1月1日,重庆市实施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2010年1月1日,正式取消了全市政府性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两项改革的实施为重庆交通发展创造了更好环境。但在实际工作中,李祖伟代表认识到,“重庆市燃油税转移支付的基数依然偏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中央债务偿还压力还很大。” 他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成品油价格和水费改革前,重庆养路费征收标准是1993年原四川省的征收标准,15年来未进行调整。2007年,重庆货车养路费平均征收标准仅为184.5元/月•吨,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三,比全国平均标准低24.5元,在西部地区仅比西藏略高。“另外,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革前,重庆对绝大多数车辆的征收优惠力度都很大,对部分公益车实行免税。所以,2007年统计的“六费”收入远低于应该征收的收入,不能客观真实反映重庆当年燃油消耗的情况。”他说,“我个人感觉,这方面问题在西部省份也比较普遍。”因此,2013年“两会”期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他提出了《关于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债务偿还问题及建议》,恳请中央财政增加对重庆燃油税增量的分配,加大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债务本息的补助等。

  送答复书,财政人诚心正意

  李祖伟代表的建议提交后,得到财政部经建司高度重视,经研究并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部内预算司及监督检查局后,经建司首先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进行答复,后又专程赴重庆,进行面对面的座谈。

  “你们专程来到重庆答复建议,让我感受到财政部对人大代表建议的高度重视,也代表了财政部对我们西部工作的支持。”座谈会上,李祖伟代表表达了自己对财政部的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建议情况、重庆市国省干线基础材料以及收费公路政策减免情况等,柯凤一一做出答复和说明。针对增加对重庆燃油税增量分配的建议,柯凤说,目前,中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替代性返还和增长性补助两部分。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地增长性补助资金主要选取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设施当量里程和路网密度等客观因素,按公式统一分配。其中,路网密度反映应建未建道路所需支出,根据机动车拥有量、公路覆盖区人口、可居住面积、县镇个数等因素计算,体现了适当向中西部倾斜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全国交通均衡发展。“2012年中央下达重庆市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1.67亿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后,将充分考虑包括重庆在内的各地区面临的特殊困难因素,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力求分配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在增加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规模方面,柯凤表示,为加快推动已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省份的还贷工作,经国务院批准,从2013年起,中央财政已将用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债务余额补助资金由260亿元增加至300亿元,今后将视债务余额锁定及中央财力等情况,再研究考虑适当调整。

  “这番答复考虑到国家政策、制度、历史等方面因素,让我对国家相关政策更加理解。我很满意。”李祖伟代表说,“近些年重庆高速公路事业发展很快,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我也要通过重庆人大向全国人大反映,财政部对我们人大代表的建议如此重视,对地方经济发展给予的足够关注,让我十分感动。”柯凤接着说:“我很珍惜这次交流、学习的机会,现在我们特别需要来自基层的、一手的具体情况,希望您以后能继续关注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对交通事业比较熟悉,如果财政部在研究相关政策和课题的时候需要听取建议,我很愿意提供研究材料。”李祖伟代表爽快回答。

来源:《中国财政》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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