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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采取六项措施 确保禽流感防控资金到位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26日

  辽宁省财政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紧急筹集调度资金,确保对扑杀禽类的农民补助和防控工作的资金需求。 
  一、及时拨付资金8350万元,用于疫区防控
  黑山县发生禽流感疫情后,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省财政厅紧急拨付防控禽流感资金8350万元,用于疫区内扑杀禽类对农民的补助和全省范围内对禽流感的强制防疫。
  二、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财政局积极做好禽流感防控资金保障工作
  省财政厅于11月5日晚10时,连夜起草了《关于积极做好高致病禽流感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各市财政局。通知要求各市财政局要把禽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财政部门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要本着积极主动、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从资金上确保禽流感防控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派专人在一线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11月5日,省财政厅派一名副厅级干部、一名副处长和一名工作人员,赴黑山县禽流感疫区,会同锦州市、县财政部门,组织、管理、监督扑杀补贴资金的发放,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及时向财政部汇报疫情,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11月6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在及时核实疫情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起草了向中央财政申请补助资金的报告。
  五、严格补助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发放程序
  为规范扑杀补贴资金发放及管理工作,11月6日下午,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禽流感扑杀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及管理要求》,并下发各市财政局。
  六、建立全省财政系统禽流感工作日报制度和执班制度
  省财政厅要求发现禽流感疫情的市、县财政局建立执班制度,每日通报当地禽流感防控情况及资金保障情况。同时省财政厅与财政部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沟通和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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