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财政实施农村社保救助计划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04日
山东省财政厅 2005年5月
济南市辖六区一市三县,在569万人口中,360多万在农村,受自然条件的影响,经济欠发达,农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2004年初,济南市财政局组织的农村经济及社会状况调研组走访了9个区县的125户农民家庭以及全部敬老院和部分卫生院,从中发现,农民虽然解决了温饱,但是生活状况十分贫寒。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保向农村延伸的工作思路,在做好城市保障的同时,实施了农村社保救助计划。
特困农民绽出了笑脸
“过去只有干部、工人能够享受的,俺们农民也能享受了,这是托了共产党的福啊!”商河县一位60多岁、享受保障资金救助的农民高兴地说。为使全市特困农民得到救助,济南市财政部门确定,每年列出一笔专门用于农村救助的资金。在既没有上级文件规定,又没有经验可取的情况下,能否把钱用于救助农民呢?济南市财政局认为,农村社保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对特别困难的农民理应该予以救助。因此,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实施了以下方案:第一,确定低保救助的范围。主要有六类人员享受低保:一是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二是常年患重病,无法劳动,家中又有上学子女而致贫的;三是身体残疾、智力低下,一家2-3人都有残疾的;四是有精神障碍且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五是因天灾人祸及其他原因致贫的家庭;六是其他符合低保条件的人群。第二,确定低保标准。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实力和生活水平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保障标准,通过县(区)乡镇、村三级分担比例款物,采取现金和实物救助相结合的方法,对特困家庭实施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截至2004年底,历下区、章丘市、市中区、平阴县等已按比例落实到位。历下区把原来由区、乡镇、村三级分担改为区、乡镇两级按5:5比例分担,低保标准提高到1200元/年。其他县(市)区的低保标准与此类似。第三,不断扩大低保范围。凡是具有本市户口,上年度家庭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县(市)当年农村最低生活标准的农民,均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开展以医疗、住房、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救助,使那些因上学、疾病等致贫的家庭得到及时救助,全市24075名享受了低保救助的农民绽开了笑脸,称赞政府办了一件大好事!
农村敬老院供应“肉蛋奶”
“如果不是和俺们农民有感情,俺做梦也不会享受这么好的生活”,走进济南市每一个乡镇敬老院,老人们都会这么说。2004年初,济南市财政局社保处在走访农村敬老院时了解到,部分敬老院由于资金少,设施简陋,老人的生活标准低,许多乡镇由于经济不发达,拿不出资金让敬老院改善生活,有的敬老院一个月,甚至二个月吃不上一回肉。老人们只图能吃饱饭,不计较饭菜的质量。为解决乡镇敬老院的实际困难,市财政局对农村敬老院老人制定实施了“一一二”计划,即:从2004年起,每位老人每天必须供应一包奶、一只鸡蛋、二两肉。市财政筹措资金141万元,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使全市93个乡镇敬老院的2518位老人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生活质量大大改善。
市县托管乡镇卫生院
“看病难,看大病更难”,这不仅反映出农民手头钱紧,支付不起较大的医疗费用的问题,还反映出奔波百里,甚至几百里找大医院看病,造成延时、跑路、多人陪床等让农民苦不堪言的问题,针对这种状况,济南市财政局社保处组织人员深入到十多个乡镇卫生院调研。了解到:由于管理体制不顺,资金投入不足,技术管理落后等原因,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简陋,农民患小病到村卫生室就诊,稍大点的病就往县、市大医院跑。在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济南市财政局提出了市县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的思路:市县医院承办乡镇卫生院,土地无偿划拨,资产全部移交,承办后的乡镇卫生院享有原有的一切权益。人员实行聘任制,承办市县医院组织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座诊,这样,患大病的农民再也不用到大医院就诊,同时,承办医院积极开展群众医疗、预防、保健等,在农村有了广阔的市场,目前,试点已经初步成功,拟在全市推广。使大医院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做到城乡共享,在农村有了用武之地,乡镇卫生院扩大了规模,农民方便了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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