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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安排资金百万元 帮助受灾区县恢复生产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天津市财政局 

  日前,市财政安排的109万元救灾补助资金,开始陆续拨付到遭受冰雹袭击的农业区县,以帮助受灾群众恢复农业生产,减轻灾害造成的种粮损失。
  据了解,人夏以来,本市武清区、宝坻区、大港区、静海县、蓟县先后发生了雹灾天气,造成38个乡镇不同程序受灾,受灾面积达42万亩,成灾面积23.8万亩,其中减产5至7成的农田11万亩,绝收需毁种的农田3.6万亩。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及时组成工作组,深入灾区了解农民受灾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安排救灾补助资金109万元,对减产5成以上的农田,按每亩补贴肥料5元给予补助,对绝收毁种的农田,按每亩再给种子补贴10元补助,以帮助受灾农民尽快恢复生产,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据悉,这是本市自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全面落实种粮补贴政策以来,首次对受灾农民给予救助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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