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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资助高校贫困学生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30日

财政部  2005年12月27日

  为进一步加大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力度,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出资10亿元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是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分配名额时,对西部地区高校,以及农林、水利、师范、民族、地质、矿产、石油、航海等专业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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