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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区确定第四期扶贫开发移民扩镇项目计划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28日

2005年5月8日

  2005--2006年两年全区继续实施的扶贫开发移民扩镇项目。这次项目计划安排30个项目旗县,一次计划分两年实施。每个项目搬迁100户、400人;自治区补贴资金200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生产项目建设,80万元用于住宅建设。
  项目旗县选择要求,重点放在阴山北麓、科尔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黄土高原及周边生态环境恶劣,基本失去生产生活条件,就地扶贫难以解决温饱的贫困区域。移出区应着整村搬迁、分别安置,集中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原则。
  移入区必须是旗县所在地城镇或已经批准的建制镇,且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学校、医疗、通讯等条件完备的地区。
  项目和资金管理,坚持项目可研论证,工程招投标、专业监理制,资金按进度报帐,项目实施分级验收等项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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