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为民办实事系列报道之一:减负增收惠农家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28日
陈晓燕 2005年11月11日
在省委、省政府今年出台的16项为民办实事中,第一项就是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并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3.4亿元--
邵武市沿江镇百樵村的邹荣民虽然担任村支部书记,但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以前每到冬季收取乡统筹、村提留时,就会感到手头吃紧--按照一家四口计算,每年仅这项就要交700多元。但从2003年起,这笔钱他无须再缴了,而且根据政府出台的文件,今年他家种的茶叶和蘑菇等也不用再缴纳农业特产税了。
邹荣民所在的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全村人口1800多人,以种植水稻、烟叶、毛竹为主,人均年收入4100元左右,仅取消乡统筹、村提留这一块,全村人一年就减少负担14万多元。
与全省其他乡村的农民一样,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农村税费改革带来的好处。
以减轻农民负担为目的的农村税费改革,于2001年在松溪县开始试点后,2003年在全省推开。这一年,各地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要求,坚持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首要目标,实施了“五取消、一稳定、一改革”的税改政策,即:取消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除烟叶及原木收购环节特产税外的其他特产税,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稳定农业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方式。2005年我省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据不完全统计,实施以上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以来,我省农民一年可减负25亿元左右,人均减负95元,减负率达90%以上。减负政策一个接着一个推出,省财政厅专门转发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各级农税征收机关和广大农税人员严格执行税改政策,把惠及广大农民的政策落到实处,对已征的2005年度农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都要如数全额退还。在采访中,许多农民主动对记者说,他们去年交的税,今年干部又走家串户退了回来。邹荣民说:“这几年农民听到的好消息多了,不是取消了这个费,就是减免了那个税,就连我上初中的小儿子以前每年要交的700多元农村义务教育集资,如今也实行了一费制,统一降到100多元了。”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称,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负担大大减轻,但另一方面,也使县乡财力出现较大的缺口。为确保基层正常运转,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我省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办法,2003年省财政共安排税收转移支付资金14.16亿元,2004年省财政安排税收转移支付资金16.5亿元,2005年增加到19.8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兑现到乡村和学校,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全额用于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支出。在实施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同时,政府没有忘记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2004年,我省作为非粮食主产省,与全国其他13个粮食主产省一道对农民种粮实行了直补,在实行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的基础上,由财政出资,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各级政府粮食储备新增规模和储备粮轮换等需要,与当地有余粮的农民签订粮食收购订单,对订单粮食,政府给予每50公斤4元的直接补贴和1元的良种补贴。今年我省继续实行这些惠民政策,早在几个月前,省财政对种粮农民直补的资金已下拨有关市县,同时,安排转移支付补助9424万元,用于对种植水稻耕地减免农业税及附加的弥补。目前中央财政也从原计划奖励我省2个粮食主产县,扩大到11个粮食主产县。 这些惠民政策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农民的增产增收。记者在邵武市采访时了解到,该市三大种粮能人林美萍、危忠明、骆运熙今年分别种了120亩、110亩和100亩晚稻,亩产均可达到500公斤,按照今年粮价每公斤1.44元计算,加上政府的每50公斤4元的直接补贴和1元的良种补贴,他们每户仅单季稻的收入就可以超过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