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作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动态

福建省为民办实事系列报道之三:公共财政广泽莘莘学子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28日

--福建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农村教育事业投入
李向娟  2005年11月20日

  说起自己儿子上学的事,莆田市常太镇东青村54岁的农村妇女李琴特别激动。今年,她的儿子在政府的资助下,就读于莆田市常太镇中心小学六年级,而就在不久前,由于家庭困难,家里曾一度考虑让孩子辍学。
  老年得子本是人生的一大幸事,然而,这对于丈夫失聪、家庭收入仅靠几棵果树和几头猪的李琴来说,却成了个额外负担。好在农村低保、春风助学等助困政策,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温暖。尤其是今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从2005年秋季新学期起,全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将获得“两免一补”助学补助,这不但让李琴免交了儿子的学杂费90元、书本费58元,更增强了她继续培养儿子的信心和决心。“两免一补”助学制度是指免除贫困学生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书本费,对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中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目前这一制度的主要受益者是所有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和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目前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对象免费发放教科书;设区市及县(市、区)两级政府对这些学生要相应免除杂费,并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省财政厅今年已下达了200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补助经费1793万元。“两免一补”减轻了农村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而我省实施的另一项资助贫困学生的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更是让广大农村贫困学子有机会上大学,不再为高昂学费发愁。
  福建省省率先在全国建立的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中约20%的贫困家庭学生,一年按在校10个月计算发给补助,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家庭学生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其余15%左右的困难家庭学生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据统计,今年省财政和有关高校将筹集9000万元用于该项支出,上半年省财政已下达了春季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专项经费1893.6万元,学校承担1262.4万元,合计安排3156万元,资助学校66所,受助学生56040人,其中贫困生41880人,特困生14160人。
  为了让孩子能在宽敞、明亮、安全的教室里上课,福建省还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其中,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正在分批顺利实施,计划用3年时间,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下,由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完成对农村中小学2003年底现存D级危房165.2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对现存的B级、C级危房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到目前为止,省级以上已安排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4.3亿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