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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支农资金使用机制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12日

    2006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胆创新,开创了支农资金使用机制的新局面。
    一、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有关要求,国家财政正确判断支农资金面临的复杂形势,积极探索支农资金整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已初见成效。2006年4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为探索引导以县为主支农资金整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中央财政集中了一部分专项资金,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择26个县,开展整合支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全国另有136个县(市)也进行了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各地财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依托,主动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积极创新,探索和发掘出了一些支农资金整合的有效途径。
    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目前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所取得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主要体现在:一是形成了政策、资金的合力效应;二是培育了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三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四是培育了新型农民。
    二、创新财政扶贫机制
    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37亿元,比上年增加了7亿元。补助地方专款分配给东、中、西部地区的资金比例分别为2%、36%、62%,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扶贫资金向中西部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与此同时,加大了创新扶贫模式、推进改革试点的力度。一是扩大到户扶贫贷款财政贴息改革试点。将到户扶贫贷款贴息改革扩大到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一改革,得到了地方政府和广大贫困农户的欢迎,调动了农村信用社的积极性,提高了信贷扶贫资金的入户率。二是开展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财政贴息下放试点。将中央财政的贴息资金全部下划给这些省,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发放产业扶贫贷款,并自主确定贴息资金结算方式。增强了地方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管好用好贴息资金的责任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继续推行扶贫小额到户贷款“奖补资金”试点。将部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奖补资金”,用于贫困户贷款的利息补贴、亏损补贴或奖励。创新了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运作机制,引导了金融资本更多地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四是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通过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扶贫资金,在部分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内建立“互助资金”,实行“民有、民管、民用,周转使用、滚动发展”,以缓解贫困农民发展所需的资金短缺问题。试点得到了基层干部、贫困群众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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