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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12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数量和规模不断上升,质量不断改善。截至2005年底,全国国有净资产约为13.01万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为4.37万亿元,占全国国有资产的33.6%(见附表)。从实际情况看,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还存在着资产配置不均、使用效率低下、闲置浪费比较严重、资产大量流失等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防止资产流失”,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显得日益迫切和重要。


资料来源:《2005年中国会计年鉴》

    按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2006年,财政部明显加快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建章立制的步伐,逐步理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也得到了有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形成了“重点有突破、难点有进展”的发展局面。
    一、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两个《办法》在管理原则、管理体制、管理内容等多方面进行了创新,构建起了从资产配置、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使我国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开始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为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2006年12月21日召开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同时,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等一系列资产清查文件。研究开发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管理系统。随后还将以资产清查数据为初始数据,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按照工作安排,截至2006年底,财政部已经完成了资产清查的前期工作,完善了资产清查的报表体系,确定了资产清查报表,建立了相关办法,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等已发布,并组织开发、修正了资产清查工作软件。各地区、各部门也按照全国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工作的安排,及早动手,组织培训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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