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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合作机制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31日

  财政部积极参与东盟加中日韩(10+3)财长会议、中日韩财长会议、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财长会议、东亚峰会财金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机制和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CAREC)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财金合作。在10+3财长会机制下就建立区域危机救助和防范机制、发展区域债券市场、加强经济评估与政策对话以及财金培训等积极开展工作,以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2011年,10+3财长会机制取得丰硕成果:完善以清迈倡议多边化为基础的区域资金救助和预警机制;推动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正式启动运转并由中方人选担任首任主任;进一步落实亚洲债券市场发展倡议,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的筹建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大力推动未来重点领域研究,包括区域基础设施融资、贸易本币结算、自然灾害保险等。在中日韩财长会议机制下加强与日、韩协调与合作,为推动10+3财金合作进程奠定坚实基础。在GMS和CAREC机制下与本地区发展规划相结合,推动本地区深入参与区域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积极参与财金合作,会同多部门认真研究推进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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