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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组织合作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31日

  资金合作继续稳定开展。财政部负责与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欧洲投资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5家国际金融组织开展合作。截至2011年底,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承诺额累计达811.23亿美元,贷款主要用于支持我国交通、能源、城建、环保、农业、教育、卫生、扶贫等行业和领域的发展。累计获得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赠款32亿美元。

  知识合作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国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资金和智力资源,开展技术援助项目和知识合作。2011年,利用世亚行赠款2000多万美元,通过实施30多个子项目,有力推动了能源、环保、交通、金融、财税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制度创新与机构能力建设。继2004年向亚行捐款2000万美元设立“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以下简称“中国基金”)后,中国政府2011年宣布再次出资2000万美元续设中国基金,推动亚太地区的减贫与发展,促进区域合作与知识共享。截至2011年底,已累计支出约1940万美元用于支持47个技援项目。此外,财政部与亚行已就共同发起区域知识共享倡议达成共识,将为中国与亚行开展面向整个亚太地区的南南知识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关税领域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2011年,积极研究提出多边、双边关税谈判方案,并参加有关谈判或磋商。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中,财政部始终把握多边进程为主导、尊重发展授权为核心的谈判方向,积极参与制定多边贸易规则。在自由贸易区建设中,财政部认真拟定关税谈判方案,妥善解决自贸区关税减让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此外,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妥善处理经贸摩擦,研究提出征收特别关税的建议,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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