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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专项治理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2011年是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牵头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三年,也是收官之年。按照中央确定的2011年“巩固治理工作成果,重点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总体要求,财政部承担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1)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14个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调,严格处理处罚,高度重视举报,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内部抓制度建设、抓日常管理,坚持每周常驻人员小例会、每月各牵头部门处级干部大例会制度,保障各项工作顺畅运转。

  2)强化工作指导。组织召开领导小组第五、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国性社会团体“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指导意见》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央企业和金融企业“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指导意见》,推动全年的治理工作。会同14个成员单位,强化督导调研,突出了对走过场问题和长效机制建设的调查摸底,确保治理扎实有效。

  3)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召开了全国长效机制建设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编印出版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课题汇编》、《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征文选编》、《“小金库”典型案例剖析》、《“小金库”检查方法与技巧》等系列参考用书。制定下发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对长效机制建设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明确了工作重点。各地区各部门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等方面改革,普遍加强现金、账户、资产、会议费和劳务费等方面的管理。经过2011年的努力,巩固和扩大了三年来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初步建立和完善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三年来,全国纳入治理范围的111.99万个单位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纠正违规资金235.23亿元(其余违规资金正在纠正),责任追究10429人。其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发现“小金库”35711个、涉及金额171.55亿元,纠正违规资金151.4亿元,责任追究7705人;社会团体共发现“小金库”2240个、涉及金额19.18亿元,纠正违规资金4.77亿元,责任追究256人;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22771个、涉及金额125.13亿元,纠正违规资金79.06亿元,责任追究2468人。通过专项治理,铲除了一些腐败问题的资金来源,遏制了铺张浪费、奢靡腐败等不正之风;严厉打击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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