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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31日

  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为保障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活动正常有序运行,对相关主体的财政财务行为实施的监控、督促、调查、核查、审查、检查、评价、处理和处罚等活动的总称。与分税制财政体制相适应,目前我国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分为中央财政监督机构和地方财政监督机构两大类。中央财政监督机构包括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和财政部派驻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三定”方案,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管理专员办的业务工作。地方财政监督机构包括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机构和派出机构。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接受上级财政部门业务指导。

  近年来,在积极建立健全财政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公众和舆论监督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强化财政监督,促进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有力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2011年,中央财政监督机构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宏观效应、规模效应、震动效应、规范效应和管理效应,注重服务大局,促进改善民生,全年受理各种审核审批事项涉及金额2552亿元,核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年检账户74864个,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2471亿元,共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4158亿元,挽回损失202亿元,建议追究责任人148名,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1)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财政政策有效落实。积极配合中央纪委,抽调精干力量参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考核验收工作,为中央和地方结算提供基础数据。开展对群众举报部分地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涉农资金问题的核查,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监管的建议。开展了医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全面反映医改政策在地方执行情况,有力推动医改政策落实。开展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审核,剔除虚假申报,节约大量财政资金。开展了高速公路收费情况专项调查,发现多条高速公路超期收费、获取高额利润等问题,为降低收费提供客观依据。开展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促进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针对日化行业集体涨价的社会热点,对联合利华、纳爱斯、立白、宝洁等龙头企业进行检查,深入了解企业成本、利润构成和涨价原因,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了土地整治资金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调查,发现问题金额473亿元,涉及新增耕地面积25万亩。开展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审核3085户高新技术企业,查出问题企业577户,发现自主知识产权不符合规定,高新产品收入、人员和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等问题。开展了资源税政策实施情况专项调查,全面掌握了资源税改革试点运行情况,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对15户大型资源、能源类企业开展了检查,对企业存在的成本管理混乱、多提资产减值准备、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参加了规范地方津贴补贴专项检查,有力推动津补贴政策改革不断深入。开展了国家储备石油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确认实际采购国家储备石油1190万吨,采购货款和收储等费用360亿元,加强了国家储备石油资金的管理使用,促进完善管理体制。开展了航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深入分析了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积极整顿财经秩序。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由执业质量检查延伸到风险控制、分所管理、合伙转制、财务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对事务所的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监管。对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联合检查。对38A股上市公司和2H股上市公司开展了检查,重点对上市公司违规操纵利润粉饰报表、内部控制薄弱、偷税漏税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55户中央和地方金融企业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关注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会计准则及风险内控执行情况的同时,对财政金融支农政策执行情况予以关注,重点检查保险公司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申报使用情况。对23家中央金融企业2009年度负责人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纠正了部分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违规问题。开展了外国政府贷款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发现存在虚假申报套取贷款资金、未按规定招标采购、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促进完善有关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的警示作用,对外发布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金融企业会计信息检查公告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检查公告,加强了社会对公告涉及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提升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

  3)加大预算监管力度。集中精力开展加强与改善财政监督的顶层设计,深入分析了财政监督和专员办面临的形势、肩负的职责以及实现科学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财政监督发展思路,提出加大预算监管力度的措施,推动解决制约财政监督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了2010年度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有效督促地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统、查”结合的工作思路,首次对省、市、县三级公共投资预算分解、资金拨付等数据展开全面采集分析,掌握了实际预算执行率、结存资金分布等一批有价值的基础数据,反映和揭示主要影响因素和重点环节,促进完善管理制度。开展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内容涉及中西部地区司法体制改革专项经费、东部地区司法体制改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和中央补助人民法院办案专款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对54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情况检查,做好“一行三会”派出机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部门预算审核工作,有力推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专员办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方式方法,在构建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为全面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按照突出重点、抓大放小,权责对等、优化结构,服务大局、分类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项支出监督工作的思路。经过认真梳理和系统研究,提出了取消部分政策已到期和操作困难等不适合专员办日常监管事项的一揽子方案,形成了调整完善专员办日常监管事项的意见。建立了经济建设类和社会保障类支出日常审核监督工作情况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日常监管机制逐步形成。

  4)完善财政内部监督机制。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契机,重点做好对部内各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和风险防控措施的梳理审核,确保在财政运行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充分体现财政监督职能,促进财政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认真抓好财政部第58号令的贯彻执行,编写印发《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指南——业务管理机构》,为各级财政部门开展内部监督工作提供具体指引和规范。对7家部属单位和5个专员办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在揭示各单位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同时,强化对被查单位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核查督促力度,先后对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和部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家核查,督促整改。

  5)深化地方监督工作。20119月在辽宁组织召开了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十一五”时期财政监督工作,分析了当前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指明了“十二五”时期财政监督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有力地指导了地方财政监督工作全面开展。“大监督”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各级财政部门内设财政监督机构与预算管理机构的工作沟通不断加强,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建立,财政监督机构的组织作用发挥更加充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主体之间信息共享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成为共识,通过增加编制、理顺机制等多措并举,财政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财政监督理论研究、法制建设、信息调研、新闻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也取得新进展,有力保障了财政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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