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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管理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31日

  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从编制2000年预算起,我国开始实行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模式。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中央部门预算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实行“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一是中央部门编报部门预算建议数,简称“一上”。编报部门预算要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层层汇总,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编成部门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二是财政部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简称“一下”。财政部对各中央部门上报的预算建议数审核、平衡后,汇总成中央本级预算初步方案报国务院,经批准后向各中央部门下达预算控制限额。三是中央部门上报部门预算,简称“二上”。各中央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预算控制限额,编制部门预算草案上报财政部。四是财政部批复部门预算,简称“二下”。财政部在对各中央部门上报的预算草案审核后,汇总成中央本级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报经国务院审批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在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后一个月内向中央部门批复预算,各中央部门应在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并负责具体执行。

  2011年,中央部门预算改革取得了新进展。一是优化中央本级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1年,中央部门预算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加大对重点、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工作的长效机制,在预算编制中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过上年压缩后规模的要求。二是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试点范围,将34家公益性事业单位纳入试点。大力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时,纳入定员定额试点的98家行政单位已全部实行了定员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预算编制方式。结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优化定额项目。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强化项目排序,有效发挥项目库在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积极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并印发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标准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预算细化力度,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继续要求中央部门将每项支出都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具体用途,使各单位的预算与其履行职能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和支出绩效相结合的机制,根据预算执行进度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情况,调整相关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督促中央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确保年初既定政策、资金落到实处。加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切实控制年底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完善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配套制度。

  下一步,预算编制完善的方向是:着力健全预算决策机制,不断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着力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分配的公正性;着力推动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不断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规范性;着力推进综合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着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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