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回顾>中国财政基本情况(2010)>(六)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
国际金融组织合作

  资金合作继续稳定开展。财政部负责与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欧洲投资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5家国际金融组织开展合作。截至2010年底,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承诺额累计达771.4亿美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国交通、能源、城建、环保、农业、教育、卫生、扶贫等行业和领域的发展。累计获得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赠款23亿美元

  知识合作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国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资金和智力资源,开展技术援助项目和知识合作,针对我国宏观经济、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社会发展、环境改善等领域,提出了很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为加强各级政府和部门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为推动我国各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际发展合作迈上新台阶。通过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构建知识交流平台,推动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经验共享。2008-2010年,财政部与世界银行合作连续成功举办了三届“中非共享发展经验高级研讨会”,邀请非洲各国负责经济与行业发展的部级官员35人次来华进行发展经验交流,开辟了南南合作框架下知识交流与经验共享的新形式,被世界银行誉为南南知识合作的典范。财政部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建立了面向亚太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亚行知识共享平台”,并在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举办了两届高级研讨会。财政部还与国际农发基金合作成功举办了两届南南合作经验交流研讨班。

  关税领域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2010年,积极研究提出多边、双边关税谈判方案,并参加有关谈判或磋商。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中,财政部始终把握多边进程为主导、尊重发展授权为核心的谈判方向,积极参与制定多边贸易规则。在自由贸易区建设中,财政部认真拟定关税谈判方案,妥善解决自贸区关税减让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此外,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妥善处理经贸摩擦,研究提出征收特别关税的建议,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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