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财政改革三十年>亲历改革

我所经历的“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06日

宋梓铭 

 

  “到20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上扫除青壮年文盲”是我国政府对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向21世纪”的奠基工程。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为帮助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全国实现“两基”目标,决定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一、“工程”及其组织与管理 

  “工程”分两期实施。1996—2000年为第一期,突出扶贫攻坚,积极配合“普九”,保证项目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必须进入“工程”,同时兼顾一部分确有困难的省级贫困县。针对这些地区普及义务教育中校舍不足、危房率高的突出矛盾,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改造危房和改扩建、新建校舍。兼顾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和校长、师资的培训。涉及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53个县(旗、团场)。2001—2005年为第二期,“工程”项目覆盖范围为2000年底前未通过省级“普九”验收的经济薄弱县(旗、团场)。并明确未实现“普六”的项目县,以小学建设为重点,兼顾初级中学;已实现“普六”未实现“普九”的项目县,要在巩固“普六”成果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初级中学的办学条件。同时,要求利用此次契机,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项目学校必须是当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予以保留的农村小学、初级中学和实施义务教育所必须新建的小学、初级中学。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22个县(旗、团场)。 

  这项“工程”在教育部、财政部的统一领导下,由项目地区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为了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同时,还聘请了教育、财政、基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专家组,协助项目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并对项目的实施提供咨询。在“工程”资金的分配和管理上,借鉴世界银行项目管理的经验,采取了项目管理方式。严格制订了项目规划、建立了相关的责任制,中央专款的分配采取“因素法”,根据拨款公式(包括人均纯收入、人均财政收支、人口、少数民族人口、小学初中入学率、辍学率、危房比例、建筑成本的南北差异等因素)确定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的专款额度,资金分配尽可能做到科学、合理、公正,并实行专户管理,按工程进度分批拨款。所有土建项目和3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图书的采购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和相对集中采购。“工程”专家组每年定期(一年两次)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还组织专家对“工程”土建、采购和培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工程”进展状况实行年报制度,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工程”进展的公报。一期、二期“工程”结束时,由“工程”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对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的完成情况组织验收。 

  二、“工程”完成情况 

  两期“工程”项目共落实到位资金205.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78.92亿元;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地方财政配套97.37亿元;其他资金(含城乡教育费附加和非财政性配套资金)29.19亿元。整个“工程”投资中,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性投资占85.7%,是“工程”资金的主流。 

  “工程”共新建小学5380所,改扩建小学27197所;新建初中2466所,改扩建初中8035所。小学校舍方面,新建431.82万平方米、改扩建1336.44万平方米;初中校舍方面,新建527.89万平方米、改扩建929.29万平方米。 

  “工程”共购置小学和初中课桌凳857.5万单人套、图书13252.81万册、教学仪器及信息技术教学设备价值88957.16万元,培训校长和教师117.23万人次。“工程”第二期,年均资助贫困学生150.3万人,资助资金2.1亿元。 

  三、“工程”取得了巨大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工程”的实施,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跨世纪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兼具。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县中小学办学条件,贫困地区教育的落后面貌得到了改变。一期“工程”实施后,生均校舍面积,小学达到4.37平方米,比实施前增加0.94平方米,初中达到6.66平方米,比实施前增加1.7平方米。二期“工程”后生均面积小学达到了4.5平方米,初中达到了6平方米,都比实施前有了显著增加。不仅校舍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项目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到位,教学设施配套、装备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在当地都处于领先地位。 

  二是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布局调整,教育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一期“工程”实施后,项目县小学减少1.67万所,在校学生增加320万人,校均规模达到168人,师生比达到1:22.7;初中在校学生增加153万人,校均规模达到660人,师生比达到1:18.2。“工程”的实施,使小学、初中的校长合格率达到100%,教师的合格率小学达到98%,初中达到90%以上。 

  三是提高了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加快了“两基”工作进度。“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入学率,降低了学生辍学率,提高了义务教育普及率。一期“工程”853个项目县中有428个通过“普九”验收,二期“工程”522个项目县中有435个通过“普九”验收。 

  四是促使地方政府调整了支出结构,增加了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工程”实施期间,项目地区的各级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普遍增加了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预算支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加大了教育经费转移支付的力度。县、乡两级明显调整了预算支出结构,增加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有些省在项目完成后,继续保留对“工程”的投入,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经常性教育经费转移支付机制。 

  四、“工程”实施的启示 

  “工程”建设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及地方政府专款投入最多、规模最大、投向最明确、最集中的一次教育扶贫攻坚工程。其阶段性成果不仅使我们积累了很多经验,同时也给我们很多启示:一是集中力量解决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当务之急、英明之举。二是政府统筹,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真正形成全社会办教育的环境,就能集中力量办大事。三是必须建立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四是必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着眼于解决基层最迫切、最需要而且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只是由于“工程”覆盖范围广、时间紧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还存在诸如一些项目县校舍建设超计划,少数项目县在图书、仪器和课桌凳的配备以及教师培训方面相对滞后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中国财政2008.16半月刊 总第525期)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