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风雨见彩虹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06日
全石秀
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以来,我经历了法规制度不健全,起步艰难的时期,也迎来了政府采购工作快速发展的时期。
1995年我在学校从事会计工作,那时要采购什么货物,建设什么工程,都是由领导说了算,很多采购活动都是领导“拍脑袋”做的决定,没有制度规范,造成了不少的财力浪费。记得有一次,学校要买一台锅炉,本来我们当地就有挺不错的锅炉销售,可领导却盲目地追求外地的品牌,由于当时还没有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我们这些会计即使觉得有些不妥,却也无能为力。结果锅炉买回来后,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由于厂家相隔很远,维修成本很高不说,还耽误功夫,学校花了很多冤枉钱,还影响了正常供暖。当时我就想,要是有个制度能把采购行为规范起来,那该节约多少财政资金呀!
2003年1月1日,是令我难以忘却的一天。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了。也是这一天,我调到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会计核算中心成立后,县里取消了各核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资金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拨付,凡是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要求的采购行为一律不得报账。有了《政府采购法》作依靠,我们的工作就有底气了,以前对领导“拍脑袋”的采购行为无可奈何,现在我们成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看门人”。记得有一次,我所分管单位的报账员拿来一沓汽车维修发票,希望挂在车辆定点维修改革前的往来账上,这是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我毅然地拒绝了。并以此为契机,和采购中心的同志一起对该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进行了认真的稽核,又查出了许多账务问题,节约了财政资金。
政府采购改革也经历了许多磕磕绊绊。刚开始时,政府采购工作也遭受了很多的指责,也有很多人不理解,更有不良供应商的恶意攻击,改革步伐异常艰难,但我们依然坚持按制度办事,依法行政。我们一次次识破“政府采购”外衣下的不合法行为,一次次做好政府采购后期耐心细致的跟踪服务和协调工作,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争取了部门领导、单位和供应商的理解。我把政府采购工作中经历的成功与挫折、欢欣与失落,夹杂着我的思考,用文字记录下来,陆续发表了《火眼金睛识“猫腻”》、《看似容易做起来难》、《一次工程采购的风波》、《看门人》等文章,希望能借助文章来宣传政府采购制度。
经过不断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实行了采管分离,健全了监督管理机制,每个环节都有规可循了,政府采购工作变得更顺畅了。县里车辆维修、保险、加油、办公用品、会议印刷,单价1000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都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围,政府采购的规模不断扩大,节约资金数额不断增多,采购物品的质量不断提高,供应商、招标机构不断规范。广大人民群众也从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街道、广场绿地、健身设施等市政建设和公益设施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政府采购所带来的实惠。
作为一名政府采购改革的亲历者,这些年来我深深感受到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资金,政府采购工作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中国财政2008.13半月刊 20日出版 总第5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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