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创业就业税收新政出台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30日
本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联合下发未来3年支持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其中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每户每年可最高减税9600元,企业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就业每年可最高减税5200元。
此次新出台的政策主要从鼓励自主创业和吸纳就业两方面给予税收优惠,将现行政策优惠期延长3年至2016年12月31日,并扩大了受益人群范围,取消了行业限制,加大了减税力度。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日还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的通知”,明确退役士兵就业税收政策参照上述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