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1日
财资环〔2019〕13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安排,现下达你省(自治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Z135060009003)资金5亿元,预算科目列“220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具体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省(自治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29号)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二、你省(自治区)收到资金后应当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统筹用于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作。我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适时对工程完成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自治区)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另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自治区)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到项目具体实施市(州),做好省(自治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内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附件:1.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资金预算明细表(分发地方)
2.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财 政 部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