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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分配结果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5日

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食、油料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促进我国粮食、油料和制种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及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相关规定,对2016年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进行了分配,具体如下:

地 区

分配资金(万元)

河    北

267210

山    西

74600

内 蒙 古

228317

辽    宁

111887

吉    林

255903

黑 龙 江

615085

江    苏

166889

浙    江

8723

安    徽

268958

福    建

10439

江    西

171836

山    东

282855

河    南

525573

湖    北

197589

湖    南

206456

广    东

11660

广    西

20687

海    南

9826

重    庆

55555

四    川

188360

贵    州

27980

云    南

42481

西    藏

4753

陕    西

39242

甘    肃

35504

青    海

8878

宁    夏

19129

新    疆

7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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