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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 严要求 广深度——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通知的评析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3日

周兰萍 

  2016年6月12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2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拉开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序幕、推进PPP项目规范化进程,体现本次申报筛选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广深度”的亮点,具体体现为: 

  一、“高标准” 

  1、从部委示范升级到全国示范。相较第二批备选示范项目是财政部门规范推广PPP模式的重要抓手,第三批通过项目申报筛选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升级,实现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突出推广示范价值意义。 

  2、评审规格高。第三批示范项目将由财政部横向联合住建、国土、教育等相关行业部委,联合开展申报筛选工作,突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合力。 

  3、评审标准透明、可预期。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筛选通知中,直接附上《评审标准》可谓是十足亮点,满足相关者对标申报、公开透明的评审期望,形成合理预期、体现程序公正。 

  二、“严要求” 

  该通知建立了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的负面清单制度,分别从主体合规、客体合规、程序合规的 “定性评价”及提交材料完整性方面建立了否决评审标准。 

  三、“广深度” 

  1、评审专家范围广。除传统的通过PPP专家库随机抽选外,还采取各部门推荐方式选定7名示范项目评审专家,更加注重评审项目的行业属性。 

  2、项目实施进度深。该通知提出至少应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的前期工作,可见,第三批项目的成熟度要求更高,项目落地的预期也会更乐观。 

  3、申报项目数量限定。相较于第二批,本次各省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50个,减量不降质,更好地发挥示范项目在各省市的示范作用,也更为高效地发挥示范项目财政奖补政策的引导作用。

  作者简介: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周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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