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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正式启动 8月公布名单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3日

2016年6月12日 来源:封面新闻

  为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实施,财政部今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

  《通知》明确,申报示范项目应具备相应基本条件:一是项目属于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领域。二是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新建项目应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四是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将不予受理。《通知》要求每个省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

  《通知》提出,为兼顾评审的专业性和时效性,将组织专家通过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线上集中封闭评审,评审专家采取各部门推荐与PPP专家库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定。

  《通知》明确了示范项目申报筛选时间安排:2016年7月25日前,提交示范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7月底前,形成备选项目清单和项目评审工作方案。8月初,组织开展项目评审。8月上旬,完成项目评审,按照项目最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行业、类型、地区分布形成示范项目名单,由财政部联合相关行业部委统一发布。

  记者 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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