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2023年部分省(区、市)财政预算报告汇编

海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4日

——2023年1月13日在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海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各级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沉着应对不利因素,积极防范重大风险,统筹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迎难而上、顶压前行,主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深挖增收节支潜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2.4亿元,为预算的82.2%,下降9.6%(同口径下降2.9%);加上债务收入、中央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837.9亿元,收入总计为2670.3亿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5.5亿元,为预算的92.4%,增长6.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17.3亿元,支出总计为2512.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57.5亿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9亿元,为预算的79.5%,下降12.6%(同口径增长1.9%);加上债务收入、中央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590.5亿元,收入总计为1881.4亿元。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1亿元,为预算的86.5%,下降8.9%;加上债务还本支出、补助市县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264.1亿元,支出总计为1852.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9.2亿元。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8.9亿元,为预算的87%,增长19%;加上债务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等656.1亿元,收入总计为1125亿元。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8.7亿元,为预算的85.5%,增长63.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等164亿元,支出总计1042.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82.3亿元。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9亿元,为预算的124%,增长40.7%;加上债务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等516.9亿元,收入总计597.8亿元。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3.1亿元,为预算的95.1%,增长151.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等429.1亿元,支出总计582.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5.6亿元。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亿元,为预算的98.9%,增长29.8%,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0.1亿元,收入总计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亿元,为预算的97.6%,增长35.9%,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亿元,支出总计5.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亿元,为预算的101.6%,增长37.2%,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0.1亿元,收入总计4.2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3%,加上转移支付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1.3亿元,支出总计4.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 

  (四)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0.7亿元,为预算的96.2%,下降2.4%。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3.7亿元,为预算的94.5%,增长1.1%。基金滚存结余884.4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9.7亿元,为预算的96.1%,下降4.2%。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49.3亿元,为预算的93.5%,增长0.6%。基金滚存结余715.7亿元。 

  (五)2022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22年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86.2亿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50.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08.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7亿元,为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推动省委、省政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六)2022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年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29亿元,比上年增加89亿元,增长20.2%,主要用于重点园区,“五网”基础设施以及公共卫生、教育文体、城乡环保等社会事业补“短板”项目。全省2022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399.5亿元,均已按时足额偿还,政府信用良好。2022年末,我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486.6亿元,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695.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791.4亿元,控制在财政部下达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03.4亿元以内,整体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七)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 全力应对财政收支困难局面 

  2022年,我省经济遭遇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冲击考验。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背景下,先后爆发多轮新冠疫情,尤其是“0801”疫情导致全省经济活动基本停滞。加上我省产业结构主要以接触性、聚集性的第三产业为主,全国疫情的反复多发对我省经济带来较大影响,人流锐减、税源萎缩。同时,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央出台了规模空前的组合式减免退税政策,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全省财政部门加强形势研判,主动下沉一线,精准分析跟踪税源,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千方百计开源节流,最大努力保障收支平衡。积极向财政部汇报海南困难,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098.5亿元,比上年增加72.9亿元。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省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比上年压减9.1亿元,压减比例7%;落实“定期清理,超期收回”的存量资金管理机制,全省共收回存量资金34.7亿元。 

  2. 加快自贸港财税改革 

  持续深化销售税方案研究,完善销售税改革方案,完成岛内外近万家企业实证分析,成立销售税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召开技术性研讨会。更新升级原辅料、自用生产设备等“零关税”清单,原辅料“零关税”清单商品从169项增至356项,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清单新增旋转木马等8项商品。优化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享惠条件,修订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补充细化企业实质性运营标准。海南自贸港“双15%”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个人和企业享惠面分别增长122.7%和35.7%。全球最大单体免税店在海口建成开业,离岛免税店增至12家,2022年海南离岛免税店总销售额487.1亿元,其中,免税销售额348.1亿元。 

  3.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聚焦规范预算管理、增强省级财政统筹能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除基建投资预算外,2022年预算编制将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初步构建项目库管理体系,项目管理实现省财政与部门、市县纵横贯通。首次编印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提高到95%,大幅提高市县预算编制完整性。提前至2022年6月启动2023年预算编制,加快推进部门工作周期与财政预算编制周期协同。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财政收入划分关系,出台了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从2023年起将更多税收让利给市县,提高市县财政自给率,激发市县发展经济、做大财政蛋糕的积极性。 

  4. 推进财政金融联动 

  组建省财金集团,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自贸港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自贸港基金已认缴出资10.8亿元设立5支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25.2亿元,拟认缴出资20.8亿元设立9支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48.8亿元。设立1亿元“琼旅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通过担保和再担保引导金融机构向我省文旅企业发放10亿元贷款。开发“农担极速贷”等产品,为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提供快速贷款担保服务。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增量、扩面、降价,省级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22.7亿元,较上年增加15.8亿元。 

  5. 服务高质量发展 

  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全省全口径增值税留抵退税额185亿元。出台稳经济一揽子财政政策,通过设立自贸港助企纾困基金、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以及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等措施助企纾困。筹措财政资金2.5亿元发放离岛免税、餐饮零售、旅游等消费券,有力刺激消费。统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资金,加力支持主导产业和重点园区发展。出台10条儋洋一体化财税支持政策,支持培育海南经济第三增长极;支持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国道G360文昌至临高公路、G15海口段高速公路、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迈湾和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支撑。 

  6. 支持创新驱动和人才强省战略 

  安排22.7亿元助力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围绕科技自立自强,支持创建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和省航天技术创新中心,打造“陆海空”三大科技创新高地。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对海南省崖州湾种子实验室等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让科学家说了算的经费管理体制。设立“琼科贷”风险补偿金,出台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奖励等实施细则,加强创新企业培育和创新人才引进。安排1.6亿元,服务“百万人才进海南”战略,支持“南海系列”人才培养、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建设、人才住房保障等重点人才项目,2022年引进各类人才超10万。 

  7. 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安排34.7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安排5.4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安排9.5亿元,发放粮食生产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开展平价菜保供稳价行动,保障粮食、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动渔业“往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闲渔业走”。出台虾苗和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补贴等政策,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支持美丽乡村、农村厕所革命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农垦改革发展。提高防贫综合保险保障水平,实现重点人群全覆盖。安排3.3亿元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撬动农民小额贷款167.5亿元,惠及全省17.1万户农户。 

  8.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安排87.8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支持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清洁能源岛和清洁能源汽车、“禁塑”、装配式建筑、“六水共治”、博鳌东屿岛零碳示范区等六大标志性工程,确保海南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推动赤田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断面水质考核结果大幅度改善。支持海口市创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试点、三亚市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支持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9.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按照“人大代表列菜单、老百姓点菜、政府做菜”要求,建立为民办实事项目问需于民常态化机制,通过开展网络投票,让广大人民群众遴选9个涵盖教育、医疗、惠民等方面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足额安排资金5.7亿元,将实事办实、办好。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84.3亿元,支持各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按年生均240元标准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予以补助,对全省6363间公办普通初中教室进行照明改造,为1781所小学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仪。支持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引进3所国内外知名高校。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安排9亿元,用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安排136.8亿元,用于发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医疗保障、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安置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等,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排41亿元,保障打赢新冠疫情攻坚战和常态化防控经费需求。安排20.3亿元,用于省会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建设、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眼疾病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 

  支持住房保障。安排4.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建设、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以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等,支持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 

  支持社会文化建设。安排6亿元,支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省科技馆、省美术馆等省会城市十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第六届省运动会、第四届海南岛国际电影节等重大文体活动。安排15.7亿元,支持平安海南建设,用于扫黑除恶、禁毒大会战、法治环境建设、应急救援等。 

  10.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出台18条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举措,阶段性增加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推进“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问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等会计类行政许可全面启用电子证照,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推动调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非财产案件及管辖权异议案件的诉讼费交纳标准,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平台与省政务区块链平台实现跨链对接,各行业单位票据应用实现网上业务办理链上信息共享互识。举办系列政企面对面活动,宣传财政惠企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落实预算报告审查意见,积极吸收采纳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工作,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省财政厅承办省人大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285件,办结率和办结件的结果满意率均为100%。积极推进审计问题整改,2022年的17个审计问题,已整改14个,整改完成率82.4%。 

  2022年全省财政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市县、各部门和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省内产业结构影响,尚未培育形成稳定税源,财政抗风险能力较弱;项目谋划及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市县和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有的市县预算法治意识、预算绩效意识有待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不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金融联动有待深化,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还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今后必须加大工作力度。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稳预期、强信心,科学研判财政收支形势,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编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双供给”作用,助力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成为常态,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但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从财政收入看,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效应持续释放,自由贸易港政策红利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有所增强,主要经济指标逐步回暖,加上2022年低位运行形成的较低基数为2023年财政收入留出增长空间。但是我省产业基础较为薄弱,主导产业还处于培育发展阶段,财政收入增长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从财政支出看,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进入关键阶段,封关运作基础设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重点园区发展、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领域都需要大量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还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总体来看,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财政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握发展大势,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清醒认识,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不动摇,锁定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目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健全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现代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推动经济社会稳步行驶在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为落实上述总体要求,认真践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在2023年预算安排时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财政金融联动,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二是着力支持高质量发展,聚焦现代产业体系和区域协调发展“两大引擎”,优化完善财政政策,助力主导产业和重点园区发展壮大,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三是着力兜牢民生底线。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健全民生领域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2023年财政政策 

  1. 支持经济提质升级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安排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扶持中小微企业,提升先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设立园区发展资金,统筹整合资金资源支持园区建设发展,加快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度,提升园区平台质量。充分发挥自贸港建设投资基金的撬动引导作用,推动金融资本支持产业发展扩面增量。 

  2. 支持科技和人才发展 

  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支持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支持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和重点科研项目建设,建造深远海科考船,促进产、学、研加速转化和三大未来产业发展,实现2023年全省科技投入达到50-60亿元的既定目标,坚决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支持推进“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和“南海人才”开发计划,落实人才培养引进“双轮驱动”战略,打造创新人才高地。 

  3. 支持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落实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将更多税收留给市县,激发市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做大全省财政收入蛋糕。强化财政支出再分配功能,发挥转移支付对区域发展的调节作用,大力支持中部生态保育区、老少边地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三极一带一区”建设,支持儋洋经济圈发展,落实好支持海口经济圈、三亚经济圈等相关财税政策。 

  4.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保持投入力度不减,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平价菜保供稳价、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等,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加快产业兴农。继续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信贷担保以及农民小额贷款贴息,更好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5.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实施基础教育提升和学位扩容计划,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持续推进地方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建设,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支持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安置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等,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支持省会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加强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支持41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发放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支持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支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增强安全生产预防与应急救援能力。 

  6. 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集中财力全力保障封关运作清单项目实施,支持推进高速公路、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迈湾水利枢纽工程等交通和水利领域项目建设,推动洋浦疏港高速、牛路岭灌区工程等PPP项目落地。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提前谋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求,适当向项目准备充分地区倾斜,促进扩大有效投资。 

  7. 支持绿色生态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保障重点,接续推进生态文明标志性工程,推进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博鳌零碳示范区建设,落实全岛“禁塑”工作,林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环保督查整改,开展大气减污降碳,支持“六水共治”,抓好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水体保护。实施纵横结合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安排赤田水库生态保护补偿,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环境。 

  8. 支持文化体育旅游发展 

  重点支持东坡文化宣传保护和主题图书馆建设、主流媒体品牌提升和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加强全省旅游宣传,支持办好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支持申报海南热带雨林和黎族传统聚落世界双遗产工作,促进国家级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等。 

  9. 支持提振消费需求 

  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支持举办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促进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推动淘汰老旧汽车等,持续提升传统消费;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推动消费与文旅康养深度融合,加快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适时统筹安排资金发放消费券,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战略,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8亿元,增长15%左右,加上债务收入199.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89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43.7亿元,收入总计2497.9亿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4.1亿元,增长9.5%,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3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等41.2亿元,支出总计247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7.6亿元。 

  按照新的财政体制,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亿元,增长15%,加上债务收入199.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89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76.3亿元,收入总计1607.5亿元。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7亿元,增长8.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56.7亿元、补助市县支出811.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等102.4亿元,支出总计1607.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2亿元。 

  (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2.4亿元,增长17.8%,加上债务收入421.9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等98.3亿元,收入总计1072.6亿元。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9.4亿元,下降2.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73.3亿元、调出资金24.9亿元,支出总计1057.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5亿元。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6亿元,下降6.5%,加上债务收入421.9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等20.4亿元,收入总计517.9亿元。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2亿元,下降56.1%,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7.9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等398.6亿元,支出总计513.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4.2亿元。 

  (六)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亿元,增长50.8%,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0.2亿元,收入总计9.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亿元,增长57.3%,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7亿元,支出总计9.1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亿元,增长12.1%,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0.1亿元,收入总计4.8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亿元,增长16.3%,加上转移支付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1.4亿元,支出总计4.8亿元。 

  (七)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18.6亿元,增长7.2%,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485.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92.6亿元等。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11.8亿元,增长10.5%,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56.1亿元、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支出33.1亿元等。本年收支结余106.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91.2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0.1亿元,增长7.4%,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435.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20.9亿元等。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95.9亿元,增长10.4%,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41.3亿元等。本年收支结余94.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09.9亿元。 

  (八)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23年,省本级共安排167个预算部门支出592.3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亿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2.6%;项目支出458.2亿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77.4%。 

  (九)2023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23年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11.2亿元,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剔除据实结算等项目后,提前下达比例为98%。下一步,将根据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下达情况,继续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推动我省全年经济更加平稳运行、均衡增长。 

  (十)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安排情况 

  按照集中财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重点项目、优先保障成熟项目、突出绩效导向的原则,安排债券资金327.2亿元,其中,省本级举借93.3亿元(含补助市县26亿元),转贷市县233.9亿元。主要用于封关运作、“六水共治”、交通、产业园区、教育医疗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截至1月10日,2023年省本级预算支出2.5亿元。 

  三、认真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改革工作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双供给”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扩大内需等重点工作。落实减税降费和助企纾困政策,优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措施,支持实施“促消费六大行动”,引导主导产业聚集壮大,推动产业园区更好发挥经济发展“主阵地”作用,支持做大海口、三亚、儋洋三大经济圈,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生态保育区协同发展。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支持打造“陆海空”科技创新高地。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等标志性工程。 

  (二)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把握海南自贸港宝贵窗口机遇,大力培植财源,加强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总结在港发行首单蓝色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宽海南自贸港的融资渠道。纵深推进财政金融联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贸港基金、PPP、普惠金融等政策工具,撬动社会资本支持自贸港建设。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压减10%以上,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平均压减5%,腾出更多资金保障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 

  (三)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不低于90%。加强库款精准调度和实时监测,提高库款管理前瞻性,保障重点支出资金需求。实行常态化预算执行监控分析和通报制度,督促加快重点支出进度,努力保持支出预算执行稳中向好态势。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压实主体责任,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有力支持“三稳”。加快新增债券发行和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专项债券稳经济促投资的重要政策工具作用。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突出制度集成创新,大力推进封关运作 

  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加强制度集成创新,有力有序落实封关运作“三张清单”明确的财政任务,力争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研究上实现破题。加快销售税改革方案设计研究,提出货物由内地进入自贸港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实施意见;结合封关运作压力测试情况,及时做好“零关税”清单动态调整,扎实做好“低税率”优化政策落实,在管控风险的前提下持续放大政策效应;足额保障封关运作硬件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五)拓展财政改革成果,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统筹推进预算管理、金融管理、国资管理、会计管理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与自贸港相适应的现代财政体制,持续优化财政管理效能。实施好新一轮省与市县财政体制,充分激发市县推动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税源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完善项目库体系建设,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加强对市县项目储备指导,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将项目库打造为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工具和关键抓手。更加注重结果导向,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市县财政工作指导,提高市县财政管理水平。 

  (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指导督促市县加强执行监测,坚持“三保”库款保障优先顺序,切实保障“三保”支出按时足额兑付。严格控制新增财政暂付款,加快暂付款清理收回。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积极开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确保国家各项财税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完善内控内审和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堵塞管理制度漏洞。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