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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4日

重庆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是重庆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严峻的疫情、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和严重电力资源紧张等超预期因素,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多重挑战。受此影响,财政平稳运行承压,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下滑明显,加之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收支矛盾突出,平衡压力加大。全市上下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力应对各种超预期因素冲击,稳住经济大盘、稳定社会大局取得了实际成效。全市财政认真贯彻市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为全市经济稳定恢复、民生政策及时兑现、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提供了财力支撑。

  (一)主要政策落实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落实政策推动经济稳定恢复。贯彻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保持投入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聚焦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进行税费帮扶,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直接为企业增加现金流。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695亿元,其中留抵退税422亿元,超90%的退税主体为中小微企业。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全年筹集市级资金656亿元,实施抓项目稳投资专项行动。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467亿元,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291亿元,有力保障了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等重大项目建设。助推产业优化升级,安排61亿元,出台新一轮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工业设计等扶持政策,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计划,推动传统产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渝北、巴南、江津、高新区等区县新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7户。组建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支持重大战略类、重点行业类和科创培育类项目。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安排18亿元,有效改善缺电、缺芯、缺柜等生产要素短缺问题,实现用能、用工、物流成本持续降低,加强粮食、猪肉、蔬菜等物资储备,保障“菜篮子”“米袋子”供应。促进消费扩大内需,落实25亿元,支持渝中、江北、南岸、南川等9个区县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试点,鼓励发放餐饮、文旅、商超消费券,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政策,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完善助企纾困政策,对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等,帮一把、扶一下、送一程。综合运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贷款贴息、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租金减免、社保费缓缴等措施,以及提高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比例和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等方式,保障大渡口、九龙坡、奉节等区县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是统筹财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资金池”与“项目池”“资源要素池”平衡对接,确保各项重要政策、重大任务、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支持科技创新,落实“科技创新财金30条”,加快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和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建设,支持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深空域观测、陆军军医大学器官智能生物制造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聚,打造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金凤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引进北京大学重庆大数据研究院、重庆中科汽车软件创新中心等高端研发机构,实施生物医药、汽车软件等重大科技研发项目。推进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扩大包干制实施范围,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自主权,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成渝中线、江北机场T3B航站楼和嘉陵江利泽航电枢纽等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建设,支持高竹新区、万达开等10个毗邻地区开展合作;深入推进以“两江四岸”为主轴的城市更新,持续打造长嘉汇、枢纽港、智慧园等城市名片,优化城市空间;加快两江新区至长寿快速通道、璧山至铜梁轨道交通等同城化通道建设,促进中心城区和主城新区交通同网、产业同链、发展同步;实施三峡库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郑渝高铁建成通车,加快忠县等区县“三峡库心·长江盆景”跨区域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渝东北区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武隆、秀山、石柱等区县旅游公路建设,引导渝东南区县文旅融合发展。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安排25亿元,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强化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功能,支持中欧班列(成渝)提质上量,做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和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助力万州、沙坪坝、永川等区县市场主体依托通道扩大进出口规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投入衔接资金75亿元、整合涉农资金83亿元,预留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3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城口、巫溪、酉阳和彭水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安排34亿元,支持潼南、梁平、垫江等区县新建高标准农田225万亩。兑现耕地和种粮补贴37亿元,增加农民种粮收益,推动合川、开州等产粮大县稳产保供,保护粮食安全。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生猪、油茶、脆李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荣昌、云阳、巫山等区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安排175亿元,加快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供水入户率、集中供水率分别达到99.7%、88%。投入39亿元,支持綦江、丰都、万盛等区县“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安排83亿元,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锰污染整治,保障城市生活污水、垃圾转运处理,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支持“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以及涪陵、北碚、大足等区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三是兜牢底线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民生实事,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在病有所医方面,投入485亿元,将居民医疗保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分别从580元、79元提高到610元、84元,为适龄女性免费接种宫颈癌疫苗,把更多常见病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支持黔江全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支持疫情防控,保障从“防感染”向“保健康、防重症”平稳转段。在劳有所得方面,安排51亿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兑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稳岗企业返还失业保险,实施公益性岗位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在幼有所育方面,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93.2%。在学有所教方面,投入822亿元,巩固“双减”政策成果,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8%。在住有所居方面,安排67亿元,通过中央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验收,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农村危旧房改造,持续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在老有所养方面,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支持建设运营街道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94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712个,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在弱有所扶方面,兑现价格临时补贴政策,缓解疫情和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发展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等福利事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同时,持续推进文体事业发展,安排61亿元,保障全市192家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免费开放,加强革命文物、三峡文物、石窟寺保护利用,推进长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激发市级文艺院团生机活力,支持《江姐》等文艺精品创作。持续推进全民健身,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四是综合施策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防范财经领域风险,持续推动财力下沉,全年下达区县转移支付1661亿元,加强民生和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资金快速下达、精准使用。动态监测基层“三保”情况,加大重点关注区县财力补助,建立困难区县特殊救助机制,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完善债券项目储备,提升债券项目质量,有效管住源头风险。发行再融资债券650亿元,缓释当期偿债压力,指导区县规范开展存量债务展期重组,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持续化解存量,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急周转“资金池”,守住债务风险管控底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采取竞争性存放、委托投资等方式,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保值增值,确保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配合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增强发现风险和处置风险的能力,支持“自建房”等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推动“保交楼”政策落地。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救灾,推动厂房库房、老旧小区消防和危化品、道路运输、食品药品等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支持战山火、战高温、战旱灾等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投入11亿元,支持科技强警,保障智慧公安、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建设,提升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智能化水平。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支持改造薄弱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200余个,提升基层法治服务能力。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支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新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

  五是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围绕更好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效益、提升政策效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文化旅游、民政福利、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区县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首次将专项债券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选取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长寿医院北城分院等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实现财政业务贯通、数据集中,强化资金预算约束、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财政数字化、信息化水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主动应对财政减收压力,提早调整预算,全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20亿元左右,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启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明确改革时间表,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紧扣减税降费、国库管理、资产管理等七项重点任务,推进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服务代表委员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安排,以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认真执行各项财政收支预算。依法向社会公开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市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等财税政策,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延长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等财政信息,主动宣传政策、回应关切。同时,完善财政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废止《重庆市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完善工作联系报告制度,先后11次向市人大常委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协常委会议,报告财政运行、减税降费、债务防控、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回答询问、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并按照审议意见推进工作,提升财政资金和政策的效能。落实预算公开评审机制,在2023年市级预算编制过程中,邀请市人大专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进行预算公开评审,累计审减部门预算5亿元左右,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对接人大联网监督系统,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监督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持续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工作。

  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重要抓手,把牢“办前关”、严控“过程关”、紧盯“转化关”,条件成熟马上办、条件欠缺创新办、难点建议合力办。2022年,财政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733件,其中主办54件,代表委员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托育服务体系、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转化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托育投入、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有力推动重点民生问题解决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完善服务代表委员机制。完善《重庆市财政局服务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暂行措施》,通过片区座谈、常态调研、专题调研、定期走访、寄送资料、网络互动等方式,提升服务代表委员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配合财政部召开在渝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2次,接受市政协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书面征求部分代表关于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了便于代表委员了解、监督财政工作,组织报送《政府预算解读》《重庆财政》《财政工作信息》,内容涉及疫情防控、产业转型、科技创新、乡村振兴、财政运行等。

  二、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其中,税收收入1271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分别下降8%、17.7%,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分别下降2.5%、9.2%,主要是受疫情散发、经济下行和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832亿元,增长12.2%。加上中央补助230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506亿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1283亿元后,收入总量为6201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3亿元,增长1.2%,完成预算的93.2%。加上上解中央6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94亿元,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等853亿元后,支出总量为6201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54亿元,下降25.6%,完成预算的102.3%。其中,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62亿元,下降23.6%。加上中央补助9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1613亿元,以及上年结转等682亿元后,收入总量为4144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55亿元,增长0.1%,完成预算的100.4%。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67亿元,以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等922亿元后,支出总量为4144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亿元,下降4.5%,完成预算的103%。加上中央补助1亿元、上年结转7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07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亿元,下降30.2%,完成预算的81.5%。加上调出资金69亿元、结转下年10亿元后,支出总量为107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08亿元,增长1.9%,完成预算的103.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8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6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0亿元。从资金来源看,财政补助651亿元,占比为25%。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69亿元,增长7.9%,完成预算的97.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81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2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4亿元。加上本年收支结余339亿元,支出总量为2608亿元。历年滚存结余2604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其中,税收收入438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分别下降14.8%、18.1%,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分别下降7.8%、7.7%。非税收入242亿元,下降8%。加上中央补助230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506亿元,以及区县上解、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685亿元后,收入总量为4180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0亿元,下降1%,完成预算的95%。加上补助区县166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47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6亿元,以及上解中央、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等406亿元后,支出总量为4180亿元。

  (1)市级主要支出执行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亿元,下降9.1%,完成预算的82.3%。公共安全支出102亿元,下降5.3%,完成预算的100.8%。教育支出149亿元,增长5.9%,完成预算的93.6%。科学技术支出27亿元,增长10.2%,完成预算的124.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亿元,下降11.7%,完成预算的1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亿元,下降2%,完成预算的97%。卫生健康支出188亿元,增长2.1%,完成预算的93.2%。节能环保支出58亿元,增长17.6%,完成预算的92.9%。城乡社区支出100亿元,增长11%,完成预算的98.3%。农林水支出39亿元,下降27.5%,完成预算的81.5%。交通运输支出172亿元,增长4%,完成预算的94.5%。产业发展支出35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粮油物资储备四个科目之和,下同),下降18.7%,完成预算的9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亿元,下降15.2%,完成预算的100.2%。住房保障支出23亿元,增长1.7%,完成预算的9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亿元,下降8.9%,完成预算的92.3%。

  (2)市级对区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为:市级对区县转移支付166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7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85亿元。

  市级预算安排预备费25亿元,已全部按规定使用。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电力电煤保供、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抗旱防火救灾等。

  2022年初,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59亿元。年度执行中应对收入短收动用100亿元,年底通过统筹结转结余、零结转收回、政府性基金调入等方式补充274亿元。2023年初,动用240亿元用于平衡预算缺口,动用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93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6亿元,下降34%,完成预算的107.6%。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51亿元,下降32.6%。加上中央补助9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1613亿元,以及区县上解、上年结转等442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08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6亿元,下降23.9%,完成预算的110.6%。加上补助区县84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110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3亿元,以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等303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086亿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亿元,增长0.4%,完成预算的107.5%。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3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亿元,下降33.3%,完成预算的85.1%。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18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3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发行及余额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02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2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956亿元。

  全市发行政府债券211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467亿元,再融资债券650亿元。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984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37亿元,区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747亿元。

  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0071亿元,在核定限额之内。按类型分,一般债务余额3180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891亿元。按级次分,市级债务余额2965亿元,区县级债务余额7106亿元。按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办法测算,预计我市政府债务率为130%,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本届政府履职的收官之年。五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稳定经济、配置资源、收入分配等职能作用,有力保障了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任务,顺利实现“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

  五年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充分发挥。主动应对经济下行、疫情冲击,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2018—2022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2700亿元,中央补助力度持续加大,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五年来,重大战略任务有力保障。统筹财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五年来,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坚持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投入“只增不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五年来,债券使用管理成效显著。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2018—2022年,全市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5652亿元、再融资债券2946亿元,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得以保障,到期债务本息及时兑付。五年来,财政管理改革纵深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更加科学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初见成效,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措施落实落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部门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改革顺利实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经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财政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规模偏小,非税收入占比偏高,市级财力统筹能力偏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度不够,部分项目支出偏慢。一些区县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不足,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钱等项目”现象。一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绩效自评不够客观,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解缴不及时,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财经纪律还需持续强化。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总体思路及2023年工作安排

  (一)今后五年总体思路。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全市财政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决定,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这条主题主线,精准聚焦“六个显著提升”目标任务、“十九个着力”重要部署,大力弘扬奋斗精神、斗争精神、担当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全面深化财政改革、高效统筹财政资源,展示财政新风貌、实现财政新作为、作出财政新贡献。

  ——坚持实干争先,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全面提高政治“三力”,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做到唯实惟先、善作善成。自觉按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办事,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打破思维惯性、路径依赖,用创新理念聚财用财。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推进共同富裕。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财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系统性推进,抓纲带目、综合集成、整体提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使财税政策制定、制度安排设计、管理方式方法更好服务于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把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结合起来,既厘清边界,又相互促进,确保企业有利、社会有序、百姓受益。统筹任务所需、财力所能,做到有保有压、有促有控,集中财力办大事。

  ——坚持整体智治,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加快建立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着眼于“整体”,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实现财政与相关部门高效联动。加快财政数字化建设,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稳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市与区县两个积极性。纵深推进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资监管、内控制度等改革,实现财政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财源建设,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统筹盘活,提升应急处突的能力。加大财力下沉,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保值增值。运用改革方法、市场化机制,规范开展债务展期重组,接续到期政府债务,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守住财政风险底线。

  (二)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

  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疫情冲击效应仍在持续,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从财政收入看,2023年经济有望总体回升,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但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减税降费政策也将减少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财政支出看,科技、产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战略任务需要保障,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预算平衡难度加大。从财政风险看,一些区县财力薄弱、收入增长乏力,基层“三保”、债务偿还等支出持续上升,区县财政平稳运行值得关注。总的来看,2023年财政收入将恢复性增长,但可用财力有限,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运行总体仍呈现“紧平衡”特征。

  我们既要正视困难,也要坚定信心。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紧密关系重庆的重大举措,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财政、货币、产业、科技、社会等宏观政策,为推动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提供重大支撑。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生产生活秩序加快回归正常,市场预期逐步好转,为财政平稳运行提供了源头活水,为做好财政工作增强了信心底气。

  (三)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市政府依法履职的起步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提振信心,持续扩大内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实现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确保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开好局、起好步。

  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更直接更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重点把握五个方面:一是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助企纾困解难。增强政策精准性针对性,突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创新能力。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加大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力度,优化组合财政金融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域重大部署提供财力保障。三是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持续推动财力下沉,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治理效能。优化预算管理制度,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强化国有资产和资本管理,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五是着力遏增量化存量,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格审查把关政府债券投资项目,增加投资有效性。压实各方责任,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行动。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加强区县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和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

  (四)2023年财政重点支出方向。

  1.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方面。加强政策和资金保障,扩大基础设施投资,撬动产业投资,激活民间投资。优化完善政策,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扩大消费需求。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完善开放平台功能,全力稳外贸稳外资。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培育具有强大竞争力优势企业。

  2.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加强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协同,用好产业投资基金,巩固汽车、电子等传统产业优势地位,壮大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建设中国软件特色名城、西部金融中心和内陆国际物流枢纽,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数字化改造,壮大数字产业规模,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3.抓好科技创新方面。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提质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和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等科创平台,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切实保障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研发项目有序实施。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发挥科创培育、成果转化等基金作用,推动政策、资金、资源向企业汇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4.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加快建设重庆都市圈,增强中心城区极核功能,提升主城新区综合承载能力,鼓励渝东北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支持渝东南建设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深入实施城市更新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以区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政策协同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强双城合作、双核联建和双圈互动、两翼协同,推动川渝全域联动发展。

  5.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方面。落实“五个振兴”要求,保持政策和资金总体稳定,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三条底线”。构建重点农产品全产业链,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农村公共服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统筹生态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支持交通、扬尘、工业、生活污染控制行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碳中和碳达峰工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7.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持续办好民生实事,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和均衡布局,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对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完善生育政策支持体系。支持普惠性托幼服务专项行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支持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益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助文艺精品创作。加快长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保护传承红色资源,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大支持竞技体育发展,促进体教融合,推进体育产业发展。

  8.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支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支持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上述支出方向中,涉及预算草案批准前必须安排的人员、基本运转等支出,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已作相应安排。

  四、2023年预算草案

  (一)全市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28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1460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分别增长8.4%、14.9%,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分别增长2.8%、5.3%。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3353亿元后,收入总量为563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279亿元,加上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354亿元后,支出总量为5633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827亿元。其中,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48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上年结转等1980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807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97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834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807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7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0亿元后,收入总量为84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52亿元后,支出总量为84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633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67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9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4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33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0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7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5亿元。加上本年收支结余200亿元后,支出总量为2633亿元。

  (二)市级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73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495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分别增长8%、12.9%,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分别增长0.7%、1.4%。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区县上解、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2841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576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05亿元,增长0.6%。加上市对区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等1871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576亿元。

  (1)市级主要支出项目预算安排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亿元,下降22.8%。公共安全支出112亿元,增长5.1%。教育支出157亿元,增长4.1%。科学技术支出35亿元,增长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亿元,增长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亿元,增长3%。卫生健康支出199亿元,增长2.4%。节能环保支出53亿元,增长4.3%。城乡社区支出81亿元,下降16.7%。农林水支出25亿元,增长1.1%。交通运输支出160亿元,增长8%。产业发展支出42亿元,增长9.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亿元,下降5.2%。住房保障支出44亿元,增长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亿元,增长4.7%。

  (2)市级对区县转移支付预算安排为:市级对区县转移支付145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6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7亿元。

  (3)市级预备费安排30亿元。预备费在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用途分别计入市级支出和对区县的转移支付。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77亿元。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83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上年结转等171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59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09亿元,加上市对区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1887亿元后,支出总量为2596亿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上年结转等5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0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9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1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0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和还本付息安排。

  2023年,按照财政部提前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券限额,全市政府债券计划发行175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48亿元,用于市级重大项目建设213亿元、区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735亿元;再融资债券80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

  2023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812亿元,付息支出安排352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268亿元,付息支出安排104亿元。

  待财政部正式下达2023年全年新增政府债券限额、批准再融资债券发行计划后,全市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和支出安排将相应做出调整。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既要看到“紧”和“难”,“三重压力”仍然存在,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更要把握“稳”和“进”,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振奋,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推进,稳经济政策落地见效。全市财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担当,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确保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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